15岁女生被7男生欺负成精神分裂 已辍学一年
2012年05月28日07:33重庆时报[微博]我要评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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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小琳独自坐在自家门前若有所思的样子 本报记者 王珏 摄
永川五间镇新建村,一栋福建骑楼风格的粉红色两层小洋房在一片翠绿中格外打眼。
5月25日下午4点,37岁的樊英端着一碗中药,来到二楼左侧房门前。她推开门。看见二女儿小琳站在床上,大拇指和食指叉成一个八字,像“枪”一样对着她,嘴里不停地发着“呯!呯!呯!”……
樊英悄悄退了出来,眼泪夺眶而出。她说,一年了,每次看到女儿这样,心都凉透了。“如果不是学校的男生欺负她,这么乖的姑娘,也不会变成这样!”
年仅15岁的小琳,在学校到底经历了什么?
7个男生都是小琳的同班同学
一年前,五间镇中学初二某班,男生小堂、小伟、小亮、小黎等7人,都是小琳的同班同学。
去年4月,下课后,两个男生跑到小堂面前问他:“你是不是喜欢小琳?你不敢打她。”小堂在小琳的背上打了一拳。小琳转过身还了手。
去年5月中旬,小琳去找小伟说话,小伟没理他,小琳就在座位上自言自语。“下课后,我就去揪她的头发,她骂了我。”小伟说。两三天后,小琳把小伟桌下的早餐奶拿去喝了。小伟知道后,用矿泉水瓶装了水,直接泼在她的头发上。“我还用拳头和竹筷打了她的,竹筷打了她的手,打了多少下,我记不清了。”
在小亮的印象里,小琳是很自恋的。“她每天都要回过头来问我两三次,她长得乖不乖。”
“你要是再闹,我就要捶你哈。”小亮对小琳说,小琳就骂了他一句,他一拳打了她的背部,小琳就哭了。“一个女生怎么这么自恋,问起冒火得很。”小亮反复这么强调,“她惹我我才打她的。一学期打过五六次。”
“她喜欢小杰,小杰初一喜欢她,还把手机给她用。”小亮说。而后来,小杰也成为了殴打小琳的7个男生之一。
小黎说,有一次午睡,他和小堂一起在小琳校服和背后写脏字。为什么写?小黎说,小琳经常骂他,说他不拿东西给她吃。
“学校很多人要打我,还问我要钱”
樊英清楚的记得,是去年5月26日晚上11点30分,她接到女儿小琳从学校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女儿哭泣着说:“妈妈,快喊爸爸来接我。”
丈夫王福开着摩托车就往镇上的学校赶,把小琳接了回来。樊英说,女儿一直把她抱着,抱到了天亮。嘴里还说:“妈妈,我睡不着,我怕睡了眼睛再也睁不开了。”
小琳还告诉樊英,学校很多人要打她,还问她要钱,在她衣服上乱写字,“还骂我是瞎子,要成为乞丐。”说完,就哭了起来。
樊英抱紧女儿,但女儿哭了几声之后,又大声笑了起来。“自己在那里笑,眼睛一直盯着天花板。过一会儿,她又摇摇头。”
5月27日,樊英到学校反映情况后,校方要求请学生家长来批评教育。之后,家长和学生都在学校的办公室里。7名男生,是站着的。
樊英回忆,当时女儿正在给校长讲男生怎么欺负她,突然,一个男生眼神凶恶地指着小琳:“你再说我打你呢!”小琳便不敢再说话。
“当着校长的面都敢这样,背着老师和家长,不知道对我女儿有多凶!”樊英说
精神分裂
去年5月,姐姐小兰看见妹妹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问她怎么回事,小琳说,不小心碰到板凳了。“如果我再问,她就有些生气。”
还有一次,小兰看见妹妹坐在妈妈的面馆里哭,问她发生了什么,她只是说不要问了。而几分钟后,小兰上楼看见,妹妹拿着一根绳子,勒住自己的颈子,嘴里喊着:“为啥子要打我。”
在妈妈樊英看来,女儿的不寻常是在去年5月26日的前一周。“周五放学,我跟她说了到我店里吃完饭再回去,直到天黑也没看到她。”樊英说,女儿一声不响地一个人回了家。
去年5月26日,也就是樊英接到女儿电话之后,女儿便再也没有回学校去。回家后的小琳,喜欢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发呆,有时候会自言自语,一会儿笑,一会儿哭。“几天后,城里的叔爷来了,喊小琳下来玩,哪晓得小琳横眉冷眼地大骂了一顿。”
当天,樊英带着女儿去乡镇的两家医院看,都没下诊断报告。
去年6月18日,樊英带着小琳去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住院至7月15日,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
学校承担30%的责任,
7名被告各承担10%的责任
去年10月,樊英将学校和小琳同班的7名男生告上法院。她诉称,女儿小琳在去年四五月份以来,长期受到同班7名男生的欺负和辱骂后,精神出现反常,经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请求法院判决7被告及学校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及医疗费等共计4万余元。后期续医费,将另向人民法院主张。
法庭上,校方辩称,原告父母未向学校反映前,学校并不知道此事,原告未举证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责任。
7名男生的代理律师说,小琳出现这种症状,都发生在上课期间,学校应当承担监管责任。
去年11月,永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委托重庆市法庭科学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该所根据派出所询问笔录、住院病历、家属情况陈述和对小琳的检查和交谈,分析小琳有情绪的控制障碍。“符合应激相关障碍的临床表现。”
经过精神医学界诊断,应激相关障碍的发病因素直接源于精神创伤性事件,故评定小琳所患精神疾病与创伤性事件(受同学欺负)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负责审理此案的张法官说,小琳是一名住校生,她本身的症状可以察觉,而学校没有察觉,应视为疏于管理。
法院最终判决,由学校承担30%的责任,7名被告分别承担10%的责任。学校需支付11834元,7名被告分别支付3500元左右。
被告不服,向重庆五中院提起上诉。今年4月,重庆五中院维持原判。
至今未拿到赔偿费
二审判决已有近2个月的时间,樊英仍然没有拿到这笔赔偿。
樊英的律师说,学校在对待这件事情上,显得没有诚意。“既然法院判决了,就应该把这笔钱付了。如果要找相应的保险公司,我们可以配合找发票。”
对于7位学生家长,樊英说,现在很多人的电话根本打不通,更别说赔偿。她说,她希望能尽快拿到这笔钱,“想带到大医院去,给女儿找医生。”
学校:她本人从来没有跟老师讲过
5月25日下午,我们来到五间镇中学。整个中学7个班,300多个学生,其中200多名为住校生。而除了操场的几个篮球场外,无其他娱乐设施。
校长谢平说,这里的学生,多是附近村成绩偏低的学生。
小琳和这7名男生都是学校的住校生。五间中学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是这样描述的:去年4月至5月,在长达2个月的时间里,小琳班里7名男生分别多次与她发生打架,有的还曾向小琳要钱,如果不给,小琳也会被打。“更多的是,男生欺负她。”说明里说,小琳与班里7名男生多次发生纠纷,相互打架。
学校说,家长于5月27日家长向学校反映后,学校才知道此事。“她本人从来没有跟老师讲过。”
在校长谢平看来,出现这样的事,更多的是一种偶然巧合。“初中生活泼好动,大多数时候在下课、放学时,都是互相闹着玩,不是真正的在打。这种平常的打闹,在任何学校其实都存在的。”
对于小琳的赔偿费,校长说,学校给小琳买了保险,先由保险公司支付,剩下的由学校报销,报销需要住院的票据。樊英说,他们提供了票据,但学校说不符合要求,至今还没报下来。
小琳现在每天喝四次中药
大多数时间对着手机聊QQ,看电视
5月25日,我们来到小琳家。这是一个五口之家,樊英和丈夫王福生育了三个子女,大女儿小兰17岁,小儿子才4岁。小琳今年15岁,是老二。
樊英说,小琳4岁时,她和王福就去宁波打工。这期间,小琳和姐姐一直由奶奶带,直到小琳11岁时,父母才从外地回来。
我们见到了小琳,一米六左右的身高,披肩的头发,皮肤很白。看见我们,她还笑了笑。如果不问她,她不会主动说话。
我们来到小琳的房间,衣柜散漫着很多衣服。衣柜上长方形的大镜子,被小琳用棒槌敲成了两半,只剩半截还残留在柜子上。
房间的角落,一个被撕烂的白色口袋里还剩一颗果冻。“她上午说,她想吃喜之郎果冻。哪知道买回来,小琳看见是白色,猛地一下摔在了墙角。她说她不要白色,难看。要其他彩色的。”樊英转过头,抹了抹眼泪。
“你说好好的姑娘,现在……”樊英说,现在每天都会给小琳熬中药,每天喝四次。
大多数时间,小琳一个人在家,对着自己手机聊QQ,或者看看电视。樊英和王福也放弃了生意,在家养点家禽,照顾女儿。
我们离开前,樊英说,原来姑娘的头发都在腰上,后来剪得这么短了。
小琳听到这句话,脸一下子沉下来,猛的从座位上站起来,举了个拳头的姿势,朝着樊英挥去,挥在半中间,她又收了回来。然后,她径直朝楼上自己的房间走去。
我们对她说再见。她没有回答,只是说了声:嗯。
重庆时报记者 邓文婷(文中人物系化名)
专家:
加强生命教育
重庆高级心理咨询师、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硕士、江北区复盛实验学校主持行政工作校长邹红说,农村的孩子,相对缺乏自信,没感觉到自己会有多么好的未来。这样的心态下,容易对周围世界缺乏感恩、关怀,甚至造成对人权的漠视。
她建议,学校包括家长,应当多加强对农村孩子的生命教育,这种教育更多的应该是一种关怀,给孩子安全感,集体感和荣誉感。她说,加强惩戒也很重要。要让孩子懂得,对自己的错误,承担起责任。“要让孩子树立正气,对他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