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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省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2-05-21    作者:110网律师

2012年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于2012年02月23日公布的《安徽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安徽省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数据已经确定。2012年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06元。
  二、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181元。
  三、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32元。
  四、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49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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