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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体育竞赛活动审批(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4A006
事项名称: 举办体育竞赛活动审批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2004]第412号)
2、《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3、《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 2006年6月15日发布)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体育局行政服务办公室
办公地址: 丰台区光彩北路l0号
乘车路线: 17,741,826赵公口桥西站下
联系电话: 87244833
监督电话: 87244844
相关网址: www.bjsports.gov.cn
备注: 北京市体育局用户使用手册

办事程序

举办体育竞赛活动审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主办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有体育竞赛规程、组织实施方案;
3、配备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与体育竞赛规模、内容相适应;
4、有与体育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
5、场所、设施、器材与体育竞赛规模、内容相适应。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主办者应当在举办体育竞赛二十个工作日前向受理部门提交
1、北京市承办体育竞赛申请书;
2、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者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比赛由个人举办的,需提供主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比赛的竞赛规程(包括竞赛项目、竞赛时间和地点、参加单位和参加办法、竞赛办法、执行的竞赛规则以及奖励办法等);
4、比赛的筹备实施方案(包括比赛的组织机构组成及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等);
5、同意使用比赛场地的证明(由体育场馆的所有人或主管单位提供,要注明在比赛期限内,该场地可以提供给比赛使用,需加盖体育场馆的所有人或主管单位公章);
6、比赛所用设备、器材检验、检验合格证明;
7、比赛的资金证明(由主办单位提供,包括比赛经费来源、经费预算以及经费支出方案,需加盖主办单位公章;如比赛由个人举办,需加盖主办个人印章或由主人本人亲笔签名);
8、比赛的安全保卫方案;
9、比赛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比赛的医疗保障措施。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履行送达手续,同时告知局信息中心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体育局行政服务办公室
2、办公地址:丰台区光彩北路l0号   
3、乘车路线:17,741,826赵公口桥西站下
4、联系电话:87244833
5、监督电话:87244844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30—17:00
7、网址:www.bjsports.gov.cn

样表下载

北京市承办体育竞赛申请书
北京市承办体育竞赛申请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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