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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之民法诉讼时效口诀
发布日期:2012-05-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1.诉讼时效三剑客:本息、债券与出资。

  2.皮筋加钢条;黑签与白签。

  3.除斥期间主动出击;诉讼时效消极认定。

  4.分期之债务,最后才起算。

  5.不定期之债,宽限期满起。

  6.主观标准,谁与争锋?

  7.有利于债权人的解释规则。

  8.只要找,就中断。

  9.中断都是主观原因;中止都是客观原因。

  10.若不代位抗辩,丧失追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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