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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含经营地址变更)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16C032-02
事项名称: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含经营地址变更)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各区县交通局
办公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A座15层
乘车路线: 38,53,381,40、741、6、109、19,715 ,741,50广安门站下
联系电话: 83979648
监督电话: 88011064
相关网址: www.bjysj.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含经营地址变更)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3、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4、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5、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6、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应急预案、《安全承诺书》);
7、企业工商执照或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配合现场勘查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同意办理的,通知申办人领取证件;   
2、对不同意办理的,制发《不予批准决定书》并通知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各区(县)交通局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5层
3、乘车路线:38,53,381,40、741、6、109、19,715 ,741,50广安门站下
4、联系电话:83979648      
5、监督电话:88011064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7、网址:www.bjysj.gov.cn

样表下载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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