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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或证件核发(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16C021
事项名称: 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或证件核发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3、《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实施细则》
4、《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办公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A座15层
乘车路线: 38,53,381,40、741、6、109、19,715 ,741,50广安门站下
联系电话: 83979648
监督电话: 88011064
相关网址: www.bjysj.gov.cn
备注:

办理程序
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或证件核发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下,并具有规定的文化程度;
2、符合船员体检标准;
3、通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并完成规定的见习(非考试申请证书者除外);
4、具备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和良好的安全记录;
5、持有有效的《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初次申请证书者免);
6、按规定参加再有效审验并合格(申请换证者);
7、申请特殊培训合格证及其再有效审验者应完成相应的培训,经考试合格(申请《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者)。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填妥的《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申请表》;
2、填妥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发证(审验)申请表》(申请《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者〉;
3、12个月内的《船员体格检查表》;
4、4张近期直边5cm免冠自底彩色照片;
5、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6、《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7、有效的内河《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船员考试成绩通知单》、学历证明等)。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同意办理的,通知申办人领取证件  
2、对不同意办理的,制发《不予批准决定书》并通知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A座15层
3、乘车路线:38,53,381,40、741、6、109、19,715 ,741,50广安门站下
4、联系电话:83979648       
5、监督电话:88011064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7、网址:www.bjysj.gov.cn


 

相关表格下载

船舶检验申请书
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申请表
船员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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