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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枪支持枪证件核发(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05C017
事项名称: 民用枪支持枪证件核发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
办公地址: 西城区功德林1号(西城区新康街29号)
乘车路线:
联系电话: 62016130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www.bjgaj.gov.cn
备注:
办理程序
民用枪支持枪证件核发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枪支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合法配备、配置的;
2、必须具备保管和使用枪支的条件;
3、使用、保管人员要经过培训;
4、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本单位申请函(内容包括枪支的来源、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填写规范的《民用枪持枪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审定通过的,办理完成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枪持枪证》
2、对未经审定通过的,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
2、办公地址:西城区功德林1号(西城区新康街29号)
3、乘车路线:
4、联系电话:62016130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ga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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