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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资格证核发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01C015
事项名称: 矿长资格证核发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发改委受理大厅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乘车路线: 地铁、1、4、702、820、50、特4、800路公交车复兴门站
联系电话: 66410203
监督电话: 66410872
相关网址: //www.bjpc.gov.cn
备注:

 办理程序
矿长资格证核发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办理矿长资格证核发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1、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
2、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
3、经依法培训考核合格;
4、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二张;
2、申请人在有效期限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申请人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4、由考核单位出具的申请人考试合格证明;

5、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的,除以上材料外,需要代理人携带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个人办理);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的,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或者介绍信(委托单位办理)。
  (二)
注意事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煤矿矿长资格证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注意事项:

1
、完成时限: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2
、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
、受理机构:北京市发改委受理大厅 
2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3、乘车路线:地铁、1、4、702、820、50、特4、800路公交车复兴门站

4
、联系电话:66410203
5
、监督电话:66410872 
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
7、网址://www.bjp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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