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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法高频考点:放纵走私罪
发布日期:2012-04-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海关人员故意放纵走私,不依法征收关税的,认定为放纵走私罪,而不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2.海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走私案件中,发现行为构成走私,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也不按《海关法》作出处理的,应认定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3.如果海关工作人员与走私分子通谋,为走私犯罪提供方便的,应当认定为走私罪的共犯,而不能认定为放纵走私罪。

  4.海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又放纵走私的,应以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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