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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转让股权协议的效力 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102(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4-10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夫妻一方转让股权协议的效力 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102(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蔡某某诉肖甲等离婚后股权分割纠纷案
关键词:
离婚  股权分割  股权转让
[裁判要点]
  如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该方在转让股权时也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未经配偶同意转让股权,受让人又非善意第三人,该转让协议无效。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与法律适用婚姻家庭卷》,李杰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7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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