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07C002-02 |
事项名称: |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民政局行政受理大厅 |
办公地址: | 崇文区永生巷4号 |
乘车路线: | 110、812、807、104、104快、116、24、101、60、210等 |
联系电话: | 67198304,67198129 |
监督电话: | 67110704 |
相关网址: | www.bjmzj.gov.cn |
备注: |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会员发生轻微变化带来名称变化; (2)名称须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
2、负责人变更 有独立、固定的住所,有效使用期在一年以上 (1)北京市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2)《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2、负责人变更 (1)北京市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2)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3)《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副本)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1)北京市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2)社会团体住所使用权证明表 (3)《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副本)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无 五、便民提示 4、咨询电话:67198304,67198129 5、监督电话:67110704 6、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www.bjmzj.gov.cn |
办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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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下载
社团--变更登记申请表
社团--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社团--住所使用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