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3份;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5、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6、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制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资质证书,并向申请人送达。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工程质量管理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5号
3、乘车路线:802路、52路、21路、320路、827路北京西站下
4、联系电话:63951166-5317
5、监督电话:63987624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