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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化妆品生产企业产品销售证明办理(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7B006
事项名称: 北京市化妆品生产企业产品销售证明办理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自材料接收之日起 7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时间)
办理机构: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 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受理大厅
乘车路线: 118,392,748,701:二里沟东口下
联系电话: 83979426、83979427、83979455
监督电话: 83979446
相关网址: //www.bjda.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北京市化妆品生产企业产品销售证明办理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北京市化妆品生产企业产品销售证明应具备下列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企业登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化妆品销售证明申请书》;
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3、《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提交本项材料);
4、《北京市化妆品卫生审核备案证明》复印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提交本项材料);
5、其它可能有助于办理销售证明的资料。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出具 《化妆品销售证明 》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7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公地址: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受理大厅   
3、乘车路线:118,392,748,701:二里沟东口下
4、联系电话:83979426、83979427、83979525 
5、监督电话:83979446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da.gov.cn

样表下载

化妆品销售证明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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