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14C022-01 |
事项名称: |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批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5号)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不含甲级资质单位报送建设部审批时间)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 |
办公地址: | 宣武区广莲路5号 |
乘车路线: | 802路、52路、21路、320路、827路北京西站下 |
联系电话: | 63951166转6218 |
监督电话: | 63987624 |
相关网址: | //cein.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批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具体条件见《建设部关于纳人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的规定。 二、申请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 2、《附件资料 企业及人员资料》: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请报告; (2)申报资料目录; (3)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新办企业不需提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入资材料复印件;(包括入资单或开业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6)企业章程及股东出资协议复印件,及企业章程公证书;(含章程修正案及公证书) (7)关于股权情况说明的股东会决议、上级单位批复文件等复印件;(新办企业不需提供) (8)股东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9)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多个办公场所的,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11)技术经济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12)造价工程师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13)一般专职专业人员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预算员证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4)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资料复印件; (15)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 (16)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资料; (二)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复审申报材料: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 2、《附件资料 企业及人员资料》: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请报告; (2)申报资料目录; (3)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入资材料复印件;(包括入资单或开业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6)企业章程及股东出资协议复印件,及企业章程公证书;(含章程修正案及公证书) (7)关于股权情况说明的股东会决议、上级单位批复文件等复印件; (8)股东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9)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多个办公场所的,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11)技术经济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12)造价工程师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3)一般专职专业人员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预算员证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4)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资料复印件; (15)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 (16)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资料; (17)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完税证明; (18)企业近三年缴税税票;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 2、《附件资料 企业及人员资料》: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请报告; (2)申报资料目录; (3)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入资材料复印件;(包括入资单或开业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6)企业章程及股东出资协议复印件,及企业章程公证书;(含章程修正案及公证书) (7)关于股权情况说明的股东会决议、上级单位批复文件等复印件; (8)股东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9)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多个办公场所的,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11)技术经济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12)造价工程师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3)一般专职专业人员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预算员证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4)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资料复印件; (15)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 (16)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资料; (17)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完税证明; (18)企业近三年缴税税票; (四)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请的初审申报材料: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 2、《附件资料 企业及人员资料》: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请报告; (2)申报资料目录; (3)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入资材料复印件;(包括入资单或开业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6)企业章程及股东出资协议复印件,及企业章程公证书;(含章程修正案及公证书) (7)关于股权情况说明的股东会决议、上级单位批复文件等复印件; (8)股东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9)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多个办公场所的,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11)技术经济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12)造价工程师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3)一般专职专业人员资料:(以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资料)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预算员证复印件。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4)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资料复印件; (15)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 (16)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资料; (17)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完税证明; (18)企业近三年缴税税票;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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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执业、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