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26C010-01 |
事项名称: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资格许可)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 2、《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3、《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资格许可工作规则(试行)》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30工作日(本局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
办理机构: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监察处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
乘车路线: | 119、408、409、422、656、740、753、827、840、939、944(含支线)、983支,运通101、运通110、运通113路育慧里站(北四环外环)、芍药居站(北四环内环) |
联系电话: | 84611177(总机) |
监督电话: | 84611177-6005 |
相关网址: | //www.bjtsb.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资格许可) |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一)锅炉压力容器维修许可条件:应当取得相应级别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或锅炉安装许可。
注:同时申请多项施工类别《许可证》的单位,其相同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等人力资源及注册资金等其它基本条件可统筹考核,无须按累加考核。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30个工作日(本局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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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