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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一起八级工伤案件
发布日期:2012-03-15    作者:章福阳律师
夏某在金华地区某纸箱包装厂上班,上班第二天被老板临时指派到其不会的车间操作车床,导致三个手指被机器削去。夏某来厂里不到两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出院后,自己没法申请工伤认定,遂来金华找到本律师。
在经与其沟通后,一方面要求其积极搜集证据,如同事证明、工作服、工作牌等,另一方面,我们认为工厂也是一家比较诚信的企业,一般不至于否认工伤事实,故要求夏某去劳动局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交给单位盖章。厂里虽然拖了近1个月才盖下来,但是,最终还是盖章了,省去了对劳动关系的确认程序。很快,工伤认定下来,接着被评定为八级伤残。
很快,我们依法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厂里依法赔偿。经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厂里一次性支付夏某工伤待遇。现该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夏某拿到了赔偿款。
建议:
本案虽然拿到了赔偿款,但是经历了很多不必要的程序。作为受害人一方,仍然应当有礼有节,不能激化与单位的矛盾,作为企业来讲,如果发生工伤,损失也是相当巨大的,并非只有劳动者有损失,单位作为企业也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如果劳动者一味强调自己所受事故伤害而无礼的与单位发生冲突并影响企业作业,是不利于维权的。过甚者,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因此,劳动者应当理性维权,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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