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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的发放、变更及年审(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部门:对外经济合作处

  事项依据:
  1、国家部委文件: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0]外经贸合发第685号)
  (2)《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暂行办法》(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令(二00一年第7号))
  (3)《关于修改<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暂行办法>的决定 》(商务部、财政部令二00三年第2号)
  (4)关于批转北京市外经贸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2001]外经贸合字第7号)
  2、市属委办局文件:
  《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京经贸服贸字[2001]19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商务部批准,获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并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企业。

  办理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商务部批准,获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并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企业。

  需提交材料的目录:
  1、发放
  (1)商务部批准其从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文件(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4)银行出具的交纳足额备用金进帐单(复印件二份,盖公章);或者是备用金保函原件(附二份复印件)。
  2、变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原证。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申请表》一份。
  3、年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原证;
  (2)《北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年审表》(一份);
  (3)市商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对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企业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制作《资格证书》;审批后加盖北京市商务局公章,通知申请企业领取。
  对申请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企业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变更《资格证书》;审批后加盖北京市商务局公章,通知申请企业领取。
  对申请年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企业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印年审标志;审批后加盖北京市商务局公章,通知申请企业领取。

  办理时限:
  自企业递交规范、齐全、有效的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办完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的发放、变更与年审事宜。

  费用情况:无。

  办理结果状态:本单位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对外经济合作处。
  办理地点、邮编: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10001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30。  
  联系电话:(010)85163167,85163171。
  网上表格下载:北京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网页的表单下载或后附件。
  网上办理情况:不可以网上办理。

相关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申请表
北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年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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