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绿地改变使用性质的批准 |
办理机构: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城镇绿化处 办理地址、电话: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19号 6205890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图: 办理方式:书面申请 办理依据:《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25条。 办理程序: 一、 受理: 1.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现有公共绿地改变使用性质申请书 2.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绿地指标审核鉴图意见; 3.北京市规划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4.项目工程占用绿地平面图;(要求:在施工平面图上标明占用绿地的面积及准确位置。) 5.现有公共绿地改变使用性质书面申请。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标准: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条件: 1.新建项目确需改变公共绿地使用性质的; 2.申办人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3.如举行听证的,符合听证笔录的要求。 标准: 1. 主动安排时间,联系申报单位或个人,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实施现场勘察,熟悉拟建项目的位置与绿地的关系,正确把握对所报改变使用性质绿地的留、保情况; 2. 如需举行听证的,举行听证,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3. 综合现场勘察、听证笔录及查阅各项资料情况提出审核意见; 4. 将审核意见上报主管局长; 5. 对不符合条件的中止许可,说明理由并制发相关文书 时限:7个工作日。 标准:市政府的审批意见。对获市政府批准的项目,制发现有公共绿地(含其他绿地)改变使用性质许可证;对未获市政府批准的项目,制发不予许可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和投诉渠道。 五、告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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