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经批准设置的民用射击场必须达到安全要求;
2、有牢固的枪弹库并达到“三铁一器”的要求;
3、有专职枪弹看守、保管人员;
4、从业人员符合政审条件;
5、有完善的技防设施,有健全的安全制度。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民用射击场竣工使用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场地情况、申请配置枪支种类、型号、数量及配置理由、用途等)。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会同属地公安分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建的射击场按照设计施工(靶场靶位、射击距离、靶挡等)、民用射击场的安全防范设施、枪支弹药库房建设(包括报警、监控录像等)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勘察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审定通过的,符合设计要求、规范的,经验收合格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同意使用。
2、对未经审定通过的,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
2、办公地址:西城区功德林1号(西城区新康街29号)
3、乘车路线:
4、联系电话:62016130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
7、网址://www.bjga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