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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射击场设置许可(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05C045
事项名称: 民用射击场设置许可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射击场设置管理规程》第四条
2、《北京市营业性射击场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
办公地址: 西城区功德林1号(西城区新康街29号)
乘车路线:
联系电话: 62016130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www.bjgaj.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民用射击场设置许可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民用射击场开办理由符合法定要求,场地应远离要害部门、居民聚集区等地区;靶场采用封闭或半封闭形式,可采用多级靶挡;场地设置要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确保射击场射击时子弹不能飞出射击场;射击靶位之间设有隔板;射击场地面为松软土质,以免产生跳弹伤人;射击区与观众席要隔离并有明显的标志;枪、弹库分别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规划部门同意;拟建射击场土地合法;有专职的看守、保管、安全人员。(《北京市营业性射击场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1、开办射击场申请书(内容包括:名称、法人、地址、用途、开办理由、目的、占地面积、靶位设置);
2、规划部门、土地部门同意的函或批复;
3、射击场、枪弹库房的设计图、建筑结构图、平面图、四邻图;
4、看守、保管、安全人员基本情况;
5、技防设施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注意事项:
1、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2、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的材料使用A4纸。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配合对射击场实地勘察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经批准后,以市公安局文发同意函;申办单位按照上报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竣工后,需经市公安局验收合格
2、未通过审批的,书面告知、退回申请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许可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
2、办公地址:西城区功德林1号(西城区新康街29号)
3、乘车路线:
4、联系电话:62016130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
7、网址://www.bjga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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