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为何16年没修改
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的一部非常重要的基本法律,自1979年制定后,仅在1996年做了比较大的修改,到现在又过了16年,才又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表示:“刑法的修改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节奏不太一样。因为刑法作为实体法,它更多是针对社会当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的问题及时作出反应。比如说,1997年刑法修改后不久就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出现了一些新的犯罪是我们过去没有的。它要求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迅速作出反应来维护社会秩序。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8年对刑法作了修改补充。”
郎胜说,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在程序上,相对来讲需要比较稳定,就是出了问题怎么处理,它需要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被大家熟悉的程序,老百姓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自己应该去告状、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按照什么程序去走。
刑事诉讼法在1996年修改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一直在关注、研究、收集这部法律在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以及各方面提出的意见。
本报特派记者 刘红杰 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