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03A010 |
事项名称: |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1]38号 2.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京科政发[2001]657号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内完成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创业大厦 |
乘车路线: | 315、345、344、407、618、820、909健翔桥北站下 |
联系电话: | 64874216 |
监督电话: | 66153389 |
相关网址: | www.bjkw.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2.项目范畴:信息产业、生物工程和新医药产业、光机电一体化产业、新材料产业、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等五大高新技术产业的91类项目;重大项目范畴:网络设备与技术;软件产品;第三代数字移动通信系统;高清晰度数字电视系统;生物工程及新医药;现代中药;现代农业技术;大规模集成电路;新型半导体、膜等新材料;纳米技术及纳米材料;新型电池及清洁燃料车;环保新技术;航空航天技术;先进装备技术。(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七条)。 3.项目实际投资额300万元以上,软件产品5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软件产品500万元以上。(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八条)。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申办单位(或个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一式五份)
(二)注意事项: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受理机构: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3、乘车路线:315、345、344、407、618、820、909健翔桥北站下 4、联系电话:648742165、监督电话:66153389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kw.gov.cn |
办事依据
1 | 《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2 | 《关于印发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