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推迟开业商铺损失谁赔
杨东律师.2227商场推迟开业商铺损失谁赔
我去年年底签合同租下一个商场里的铺面,合同约定从今年3月1日起收取租金,商场3月底之前开业。
可是一直到5月份,商场仍然没有完全开业,只是很多商铺等不及,已经自行提前开业了,但一些配套设施仍然没有弄好,商场也没有对推迟开业作出减免租金的表示。我们查看了合同,发现上面也没有对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赔偿作出约定。
请问律师,发生这样的情况商场该怎么赔偿我们?——左先生
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本文刊登在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栏目”)回复如下: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就您所讲的案情,商场行为应属于违约,对造成你们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包括租金、营业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