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交通肇事案取保候审成功
吴江(化名)开车到宁波联系公司业务,在鄞州区与一推自行车过马路老人碰撞,造成老人受伤送李惠利医院救治,宁波鄞州区公安分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予以刑事拘留,后检察院批准逮捕。其亲属委托张学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接受委托后,张律师于2010年12月29日到宁波鄞州区交警大队递交公函等手续,了解案情,并要求公安机关安排会见。下午与吴江公司同事一同去去医院看望了慰问伤者家属。2012年1月5日再次去宁波到鄞州区看守所会见了吴江,向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当事人要求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后吴江妈妈与妻子也去医院看望伤者,代表吴江向伤者家属道歉,并预付了部分医药费用。
2012年1月10日,张律师就吴江取保候审事宜与承办民警电话沟通,次日一大早将《取保候审申请书》呈交公安分局。昨天,鄞州区公安分局批准了对吴江取保候审,吴江于当日走出看守所回到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