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司法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分类
发布日期:2011-12-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济法的内容极为臃肿,囊括法律之多、考核知识点之琐碎为所有部门法之最。本部分重心并不突出,主要可以分为消费者法、竞争法、财税法、劳动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以及环境保护法几个主要领域。每个领域都包括若干单行法。从近年司考命题来看,只有劳动法是不倒翁,分数不仅最多且历年变化不大。其余法律地位轻微,只考1至2道题,甚至每年都有个别法律“轮空”不考。也许是因为经济法理论性不强的原因,为了加大难度,司考命题越来越追求所谓的“全面”。考点高度分散,命题脱离实际需要,题目设计以“考倒”考生为追求目标,重点和非重点的界限日益模糊。面对这一现象,最好的应对办法就是“全面撒网,重点培养”。考生既要结合大纲照顾全面性,也要结合历年真题和知识体系加强针对性。不同的法律采用的复习方法并不一样,千篇一律是走不通的,必须“对症下药”。和商法相比,经济法部分对法条依赖大,考题的依据基本都能从法条上直接找到,但“注水”严重,是典型的“鸡肋”,残酷考验考生的记忆力。如果说有学习的捷径的话,那就是细心加耐心了。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考点:第一,本法的适用范围;第二,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2.《反垄断法》的重要考点:三种垄断行为的区别。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考点:第一,本法适用范围;第二,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第三,法律责任。
4.《产品质量法》的重要考点:第一,产品的范围;第二,产品的包装与标识;第三,产品责任与产品瑕疵担保责任。
5.《环境保护法》的重要考点:第一,环境民事责任;第二,环境纠纷解决程序。
6.《实体税法》的重要考点:第一,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第二,个人所得税的征免减;第三,税收优惠。
7.《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重要考点:第一,税务登记;第二,税收保全与强制措施;第三,离境清税。
8.《商业银行法》的重要考点:第一,商业银行的业务与监管;第二,商业银行的接管与终止。
9.《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重要考点:银行业监管措施。
10.《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重要考点:第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出让与划拨);第二,房地产交易。
11.《土地管理法》的重要考点:第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形态;第二,建设用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