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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产假天数规定
发布日期:2011-12-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陕西省 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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