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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分数核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分数核查通知要求,现就中山考区成绩公布及分数核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和查询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于11月18日正式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18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根据司法部的通知要求,我局将向应试人员邮寄书面成绩通知单。

  今年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的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成绩核查

  在中山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需核查分数的,须于2011年12月2日前工作时间内将书面核查申请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主副证复印件亲自或委托他人递交给中山市司法局313室。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核查申请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所在的考区、考点和考场、申请核查的试卷类别及分数。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核查后若成绩有变化,我局将书面通知本人;若核查结果与原分数一致,则不再另行通知核查结果。

  三、通过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项请留意本网站后续有关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办理。

  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三楼313室

  联系人:袁彩环 林丽玉 电话:0760-88363925

  附件: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异议申请书

  中山市司法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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