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企业改制公司治理律师 - 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发展面临新契机
发布日期:2011-11-07    作者:连会有律师


 
 
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发展面临新契机
  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以及科技部《关于加快发展技术市场的意见》提出,开展国家高新区高新企业未上市公司股权流通试点。国家的这一重要决策,有两个行业和两种人最受鼓舞。一是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人员,二是产权交易行业和产权交易从业人员。
   《纲要》及《配套政策》的实施,是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契机。为此,本期发表了系列文章,对这一重大课题进行理论研究和务实操作的探索。
   今年1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和新《证券法》虽然明确提出了证券交易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国务院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方式”进行,但没有明确指出什么是国家批准的场所和方式。而《纲要》、《配套政策》和《意见》提出了一个在以往的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文件中都没有提出过的新举措:建立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扶持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开展对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流通的试点工作,拓宽创业风险投资退出渠道,促进更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建立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这一系列文件首次明确了证券交易所以外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的国家批准的场所就是“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并且进一步提出要开展对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流通的试点工作,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央的这一要求,使“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科技与资本相结合”的发展趋势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从经济发展这一宏观方面说,科技与经济,犹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是提高国家综合实力不可或缺的。以科技进步带经济建设,以资本运作促科技发展,将使科技进步在持续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方面发挥更大更直接的作用,也将使资本市场获得更广阔的运作空间。
   从产权市场这一微观角度说,中央的这一明确定位使产权交易市场进行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工作取得了合法身份,这是我国产权市场自建立以来获得的重大的政策突破,为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发展扫清了政策障碍。3号令的公布给产权市场带来勃勃生机,使产权市场进入了迅速发展期,《纲要》及《配套政策》的实施将使产权市场再度进入活跃期并走向成熟。
   《从乔家大院看股权激励》是本期的封面文章。文章说,一般认为,职工持股制度1974年起源于美国。其实早在19世纪20年代,我国就已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股权激励制度。清朝道光三年(公元1823),山西商人就实现了由商业资本向金融资本的转变。但后期的身股制存在严重的论资排辈现象,限制甚至扼杀了人才的发展,造成了优秀人才的流失。
   既然职工持股制度起源于我国,为什么我们不但没能首先形成现代股权制度,还夭折了?一个重要原因是,发轫于我国的股权制度没能形成流通体制。只有让股权流动起来,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才谈得到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才能使技术、人才、资金、能源等资源实现最优配置,才能使国家经济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国家提出两高企业未上市公司股权流通试点,是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契机。
 
转自:企业改制网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