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国历来十分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犯罪非常关注,能否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关系到祖国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关系到民族兴衰的大事。青少年犯罪被视为当代三大公害之一。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趋势,总的来说呈上升态势,犯罪数量增多,案情复杂,恶性案件突出。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困扰各界部门的热点问题。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对其的预防,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近几年来,我国对青少年犯罪实行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控制了青少年犯罪增长的势头。但是,在一些方面仍很突出。例如:犯罪低龄化、犯罪数量递增、犯罪手段智能化、成人化、团伙犯罪日趋增多、暴力性案件增多。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研究预防措施以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刻不容缓的。从青少年犯罪原因上看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滋生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预防措施的根本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教育中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把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健康向上的轨道上来。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家庭教育 社会关注 学校教育
近年来,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少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面广,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比例罪高。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经济发展,我国青少年犯罪现象日益加重,且犯罪向低龄化,暴力型、团伙犯罪转变。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已经成为一个不容易忽视的社会问题,专家学者以及热心于预防青少年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办法,但仍不能有效地控制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指出:“预防未成年犯罪应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心理娇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对青少年犯罪追究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从组织上看,青少年犯罪案件多为团伙犯罪,主要是团伙盗窃,抢劫等案件,团伙犯罪成员分工明确,有的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集团。基于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等犯罪的案件,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可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犯罪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如:贵阳警方去年9月份抓获了聚众斗殴,多次持刀抢劫伤人的“阴风帮“帮主和骨干成员,一举摧毁了“阴风帮”。据警方审查,“阴风帮”是一帮青年男女通过网络纠合起来的犯罪团伙,成员年龄在16-27岁之间,几乎都是无业青少年。“阴风帮”作案时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开车,有人专门抢劫,而且抢劫时男女搭配,所抢钱财由一人保管,开支由此人负责。再如:2001年2月,福建省连城新聚镇警方破获了一起团伙抢劫、盗窃案件。团伙成员是六名十六到二十岁青少年成立了“蝎子帮“在当地发展了43名成员,实施寻衅滋事,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21起,共抢得人民币150多元,收取保护费100多元,盗窃财物价值600元,砸毁饭店一家,打伤14人。
(二)从犯罪手段看,青少年犯罪向暴力型犯罪转化。主要表现在实施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有的手段极其残忍,没有事前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一时冲动,就可能立即萌生犯恶,突发犯罪,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从而酿成恶性犯罪。如,今年2月北京15岁的姑娘小颖认为女友抢走了自己的男友,残忍地边刺14岁的小静17刀。还有,谁能想到仅仅是为了一张参考卷子,15岁的魏某竟用一把水果刀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同学郭某杀死。同样的手段也发生在某市的医学院中,药剂专业的大一学生郭某年龄18岁,风华正茂,有着令人羡慕的好前途。然而,她却因与宿舍同学之间的小磨擦,始终耿耿于怀,去年秋天的一个周末,她的家中带来了老鼠药,撒在了全宿舍同学的水杯和暖瓶里,造成同学一死六伤的严重后果。
(三)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他们中有的还未满18周岁,本应是上学的年龄,却坐在了被告席上。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是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如发生在宜昌市西陵区作案,次数多达20多起,而且已参与作案两年多。2000年,北京某区公安局接群众报案,有几个歹徒正在盗窃某单位新建办公楼的铝合金窗,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两名歹徒当场抓获。经审查二人都是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周某14岁,李某13岁。根据二人供认,他们有个9人盗窃团伙,除一人22岁以外,其余8人都在13-17岁之间,该团伙自1999年成立以来共作案20余起,盗窃现金,香烟,饮料总价值达1万多元。
二、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家庭因素。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的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道路的危机。
1.过分宠溺的家庭
其子女的性格具有明显的任性,自我为中心的特点。有这种性格的少年,一旦介入社会生活,很容易以自私的,任性的态度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去追求自己的目标,以而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
2.简单粗暴的家庭
其子女最容易形成粗暴冷酷的性格,父母的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错,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样“高压”下孩子的心理畸形,这种少年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矛盾时很容易发生粗暴的攻击行为,并由此导致违法犯罪。某市去年破获的两起流氓团伙斗殴案件中,其成员不满18岁的占80.5%,这些人大都是处在父母文化低,工作不稳定,且性情暴烈的家庭里。
3.父母形象不佳的家庭
由于父母行为不庄严,不检点,没有建立正常的权威形象,少年形成不良的性格而导致异常行为的发生。如某校一初二学生,伙同他人多次盗窃某建筑工地装璜用的铝合金材料,并且公然放在家中其你不仅不及时制止教育,反而将销赃来的钱供自己喝酒赌博用。这类家庭父母的不良行为,很容易对孩子产生极坏的影响,导致这种家庭的子女犯罪率偏高。
4.气氛异常的家庭
气氛异常主要是由于夫妻不合、争吵或离异,以及一方早逝所引起,由于夫妻的关系冲突或异常,因而他们很少关心子女。同时,这种家庭中的儿童由于家庭的不安定,缺乏温暖,容易形成感情冷漠、烦躁、孤独怪僻的性格。此外,这种孩子极易流浪或徘徊在街头,不愿回家,逐渐形成冷酷无情,玩世不恭的性格,长大成人后极易成为惯犯或罪犯的心理基础。
5.经济贫困的家庭
主要指城市下岗职工和经济落后农村尚未脱贫的家庭。这些家庭父母无稳定收入,又无挣钱致富的技能,谋生艰难,小孩中途辍学的很多,若是家中还有一个病人则更是雪上加霜,债务累累。这类家庭很容易促使孩子很早涉足于社会,外出打工,由于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文化教育,他们中很多人误入犯罪群体中,男的青年多半以行窃、诈骗为营业,女性则以卖淫为“职业”,而且这些人违法犯罪的意识很浓厚,改造教育的难度大,抓了放,放了抓,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二)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及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崇拜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的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往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另外我们知道,优秀的文化可以提高人的思想,促使我们奋发上进。低级、庸俗的文化会腐蚀人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充斥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污染,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三)学校缺乏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素质教育已实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和教育不够。
二是法制教育缺乏,很少对学生上法制课出法制板报等进行普法教育。
三是在具体教育中联系实际缺乏,盲目的超越阶段,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满堂灌,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
四是有些教师歧视后进生,动不动就进行所谓的“批评“,甚至是人格侮辱,极大伤害了学生的心灵,影响身心健康。
五是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校周末补课的要补课费。无法参与补课,自认为低人一等,产生悲观,形成畸形心理。
六是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不良“苗头”性问题进行抑制。
七是班主任有时缺乏对本班学生的了解和关心,对学生的情况缺乏全面掌握。
(四)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歧途。
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青少年正处于心理、生理发育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制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如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有的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的盲目攀比,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图。还有对社会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想试试的心理。再有学习成绩差,受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几点措施
(一)完善立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
国外有《少年法》《少年庭法》许多国家都是采取法律的手段规范未成年人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而且在这方面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比如,有的国家禁止18周岁以下青少年在公共场所持有香烟,无论是否点燃,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哪怕是为别人买,违者将被处罚。还有的国家规定晚上10点以后,如果再向青少年销售白酒即视为违法。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加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建设,给青少年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人的发展,智慧的发展靠他自己与周边环境发生相互作用而慢慢建构起来的。可以说青少年的周围环境对他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以村镇,社区为依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清新、干净、文明活动的环境。经常性的开展健康,高雅的活动,经常邀请有关部门对辖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等其他知识的学习,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
(三)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青少年父母应当主动对各种知识的学习,不断的增强临护人应俱备的育人素质,青少年家长应加强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育孩常识的学习。家长们用律已正已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父母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育孩常识和方法。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对有生理缺陷,曾犯过错误的孩子不要揭短,注意给孩子留面子,多鼓励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注意孩子在社会受到不良影响,在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
(四)社会是保障,政府应给人们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就业机会,避免待业青少年无序流动。
据调查,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都是待业的,整日无所事事,生活无来源,势必去偷,抢等。因而在扩大就业机会的同时,地区间应加强对就业信息的沟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增加工作岗位。
(五)充分发挥学校育人的作用,让青少年在学校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在教育中一要针对青少年的思想情况和表现实际,安排专门时间,加强对理想、道德、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二是在各门类学科环节中,加强德育渗透;三要教育青少年遵守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进一步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四要注意遵循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道德认识发展水平和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循序渐进;五要对已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矫正,而且教师要善待学生的错误,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训斥、责骂、只会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自暴自弃,甚至产生不良后果。
(六)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同时做好已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
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保障青少年有一个和谐、健康的生存与成长空间,加强和做好已犯罪青少年的改造以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后的工作,特别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场所及各种影视、网吧、让青少年远离毒品、暴力、淫秽,营造一个青少年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七)团组织充分发挥青少年阵地先进性作用,不断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各级团组织应以社会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青少年问题,要不断的开展各种健康,向上,活力的活动,加强与社区联系。要经常组织团干,团员青年到学校,社区开展形成多样的讲座、适时的给青少年以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引导他们走上光明的人生之路,做一名合格的接班人。
总之,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只有在党政组织领导下,实行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以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杨春平:《浅谈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影响》 互联网
[2] 袁敏殊:《市场经济条件下预防和惩治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互联网
[3]《中国法制报》2003年7月23日
[4]《青少年保护法》
[5] 王作福:《中国刑法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88年7月
作者:王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