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保定刑辩专业律师 : 女子杀死情敌后肢解尸体毁尸灭迹 一审被判死缓
发布日期:2011-10-20    作者:连会有律师

河北刑辩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

  10年前就因盗窃罪入狱服刑半年的女子杜某,出狱后一直浪迹于各种声色场所,并与无业人员杨某同居。2009年3月,杜某发现杨某与前女友小惠(化名)仍有往来且关系暧昧,认为小惠是她和男友幸福生活的“绊脚石”,于是将其约至自己的租住屋内杀害,并将尸体肢解后毁尸灭迹。4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杜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缘起:男友玩暧昧 女友起杀心
  现年36岁的杜某,10年前曾因犯盗窃罪入狱服刑半年。2009年初,杜某的同居男友杨某忽然提出要为其购买保险,杜欣然同意。但在办理过程中,杜某发现男友与承办此业务的保险业务员小惠说说笑笑,有些暧昧,遂质问男友是怎么回事。杨某支支吾吾地交待说小惠是他的前女友,已经失去联系多年了。杜某警告其不要和小惠再有来往,否则就分手,杨某表示同意。
  2009年3月,杜某发现杨某与前女友小惠仍有亲密往来,大闹一通后与杨某分手,搬出去租房独自居住。
  作案:杀人之后 分尸抛尸
  2009年3月23日14时许,杜某以咨询保险业务为借口,将小惠骗至位于七里河区光华街167号的租住房内,见面后两人就发生争执并互相谩骂。杜某将小惠打了一个耳光后,小惠欲从沙发上起身还击,被杜某从喉咙上卡住并按倒在沙发上直至其死亡。为毁尸灭迹,被告人杜某用菜刀将小惠残忍分尸,并于次日零时、4时分两次乘出租车将尸块抛入黄河。
  抛尸后,杜某怕小区门卫怀疑,就绕路步行从小区其他入口返回住处。杜某返回租住屋清理现场后潜逃外地。同年5月28日被警方抓获。
  判决:故意杀人 被判死缓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杜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庭审中,被告人杜某辩称,人是她杀的,但是没有对被害人实施肢解行为。其辩护人则认为,被告人杜某无杀害被告人的故意,其行为构不成故意杀人罪,且其是否具有肢解尸体的行为并无证据证实,故请求法庭从轻判罚。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不能正确处理个人矛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杜某在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并相互撕扯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嘴唇发青后仍卡住不放,直至被害人死亡,以致被害人死亡为目的,故其辩护人认为其行为系故意伤害罪的意见不能成立。其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但因本案缺乏直接证据予以证明案件事实,故在量刑时可留有一定余地。据此,依照《刑法》之规定,被告人杜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22.2万元。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