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日,某县烟草分公司制定《烟叶对标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规定原聘用制的烟技员通过竞岗演说和民主评议竞争上岗,不参加竞岗演说的烟技员视为自动辞职处理,民主评议中没有进入职数对标范围的烟技员予以解聘。2010年4月29日,宋某等十余人参加竞岗演说,但未能通过民主评议,被分公司直接予以解聘。
宋某等人不服分公司的做法,委托江西红土地律师事务所阙持金进行维权,阙持金律师通过分析,认为分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双倍赔偿宋某等人,并且分公司计算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都有出入。通过律师的调查取证,固定了分公司违法的证据,取得了宋某等人的工作年限和工资等证据。
案件通过劳动仲裁、法院一审和二审,2011年5月,宋某等十余共获得赔偿金20多万元,案件终于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