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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按照我国《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是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有最高股东人数限制,没有最低股东人数限制,即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由全体股东签章认可。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首先应有公司名称,同时应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等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原《公司法》要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现新修订的《公司法》并无此要求,只要求有公司住所即可。

     朱政律师---公司法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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