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外国和港澳地区非法人企业诉讼主体的确定
发布日期:2011-08-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非法人企业(包括个体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实体权利和义务最终是由个体业主或合伙人享有和承担,其所诉讼权利和义务也相应由个体业主或合伙人享有和承担。因此,应将个体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作用诉讼主体并列,如某某人、某某企业业主;或某某人、某某企业合伙人。合伙企业有负责人的,可将负责人列为诉讼代表人。
遇到个体企业、合伙企业关闭或合伙人退伙的情况,则分别写为“某某人、某某企业前业主或某某企业前合伙人”。
相关法律知识
»
境外投资设立企业或机构核准(除港澳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北京)相关表格下载
»
个人独资企业涉讼时诉讼主体的确定和民事责任的承担
»
论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主体的确定和民事责任的承担
»
个人独资企业涉讼时诉讼主体的确定和民事责任的承担
»
论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主体的确定和民事责任的承担
»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其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
企业法人解散后诉讼主体的确定及其责任承担
»
试论企业歇业、被撤销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及其民事责任承担
»
试论企业歇业、被撤销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及其民事责任承担
»
试论企业歇业、被撤销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及其民事责任承担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