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刚受理的“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医疗费用”等案件的当事人能否申请先予执行?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能。先予执行是在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中使原告预先实现未来判决中可能确定的部分权利,解决原告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上的实际困难。案件从受理到结案,需一定的时间。有些原告是其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上面临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起诉的,如等到法院结案后再由被告给付金钱或物品,会严重影响原告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为此,人民法院在被告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根据原告申请,会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
“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医疗费用”的先予执行
»
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医疗费用案件的当事人能否申请先予执行?
»
仲裁裁决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能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如何处理
»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能否以生效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费过低为由申请再审
»
从大学生申请执行父亲抚育费纠纷案看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问题
»
该案当事人能否直接申请执行
»
读大学的成年子女申请执行抚养费能否受理?
»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能否以生效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费过低为由申请再审
»
读大学的成年子女能否申请执行抚养费?
»
也谈读大学的成年子女申请执行抚养费能否受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