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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官箴文化论纲
发布日期:2011-07-18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出处】中国民商法律网
【摘要】中国古代官箴文化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它肇始于西周,形成于战国秦朝,确立于隋唐,发展于宋元明清。它由为政之道,为政之德与为政之术三部分组成,共同构成了官箴文化的体系。这种防范优先的道德自律与有效的制度约束相结合的防治模式,有助于澄清吏治,防范与减少贪腐行为与渎职犯罪,具有自律性、启示性与警示性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官箴文化;为政之道;政之德;为政之术
【写作年份】2011年
【正文】
  一、以往研究状况的回顾

  近年以来,有鉴于社会现实生活的需要,学界加强了中国古代官箴文化的资料整理与学术研究工作,对其认识有所深化,对其研究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其中,在资料收集、整理与鉴别方面产生最大社会影响的,是由刘俊文主编,张忱石、田涛副主编,由笔者等编委共同编辑于1997年12月由黄山书社推出的《官箴书集成》一书。该书共计10册,汇集了101种官箴书,字数近千万。该书的问世,对我国官箴文化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基础,完成了资料上的准备工作。

  与此同时,中外学界相继发表了数十篇学术研究论文,从不同的角度开展探索工作。例如,高成元1985年在《天津社会科学》上发表的《官箴的研究》;刘俊文等在1992年的《中国典籍与文化》中发表的《开发历史文化宝藏——官箴书》;裴传永1999年在《理论学刊》中发表的《箴的流变与历代官箴书创作》;魏丕信(法)撰,李伯重译, 1999年在《清史研究》中发表的《明清时期的官箴书与中国行政文化》;崔宪涛2005年在《理论学刊》中发表的《关于中国古代官箴书的几个问题》;龚汝富200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中发表的《略论中国古代官箴的政治智慧》等。诸如此类,还有一些,不一一列举。这些论文的发表,无疑从不同的视角,深化了官箴文化的研究。另外,也有一些研究官箴文化的学术专著开始问世。例如,由笔者主编2000年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官箴书点评与官箴文化研究》;由笔者与关志国合著2009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清代官箴理念对州县司法的影响》等。

  回顾上述研究状况,学界多集中于官箴与官箴书的内容研究,为今后的深入探索与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对于表现为官属文化形态的官箴文化的研究,尚有所不足。本文希翼在以往研究的前提下,较为系统与深入地推进官箴文化的研究。

  二、官箴文化的理论基础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官”是指为政者,“箴”是指规劝、告诫与警示。据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说:“箴者,戒也。”另据南朝刘勰《文心雕龙·箴铭》说:“箴者,所以攻疾防患,喻箴石也。”明朝徐师曾也说:“盖医者以箴石刺病,故有所讽刺而救其失者,谓之箴,喻箴石也。”(《文体明辨·序说》)由上可知,官箴二者合用,应有两重含义:第一,要求当政者在运用权力时,要借助道德精神的力量,实行自我克制与自我节持,才能把握合适的度;第二,当政者必定会出现弊端与失误,光靠自律难以自我纠正,需要规劝、告诫与警示。否则,就会贻误大局,危及自身。可见,官箴文化的核心,是从防止权力滥用的角度出发,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加以制约,从而形成带有中国特色的权力监督形式与监督思想。

  官箴文化最早萌发于我国父系氏族社会时期,并以箴言的形式加以传播,直接影响到部落联盟机关的领导层面。据历史文献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黄帝“诲己”的自戒:“余在民上,摇摇,恐夕不致朝。”(《全上古三代文》卷一)尧有“尧戒”:“战战栗栗,日慎一日,人莫蹪于山,而蹪于垤。”(《淮南子·人间训》)禹有自戒的政语:“民无食也,则我弗能使也;功成而不利于民,我弗能劝也。”贾谊(《新书·修攻语上》)这些原始社会的部落首领将民众视为高山或者堤坝,他们认为,民心动摇,就有如山崩地裂,自己的地位也将朝不保夕。这种自警自戒的权力自我约束形式,有助于部落联盟的正确决策,从而避免失误的发生。此外,从舜继任部落联盟长开始,创设“纳言”这一监督官职,对自己行使权力加以外部的约束。据《尚书·舜典》说:“帝曰:龙,朕塈谗说殄行,震惊朕师。命汝做纳言,夙夜出纳朕命,惟允。”孔颖达正义说:“帝呼龙曰:龙,我憎疾人为谗佞之说,绝君子之行而惊动我众人,欲遏之,故命汝作纳言之官,从早至夜出纳我之教命,惟以诚言,每事皆言,则谗言自绝,命龙使勉之。”[1](P·132)通过设置纳言方式,监督权力行使,纠正领导者的失误,开创了后世设置谏官进谏制度、给事中执掌封驳诏书制度的先河,深刻地影响着历代王朝。由上可知,官箴文化具有源远流长的发展历史,以及丰富的底蕴。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自为与自立相统一的哲学基础

  中华民族在长期的生产与社会实践中形成了带有本民族特色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独有的思维模式与观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诚如《易经》所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2](P·3-6)在中华民族先人看来,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不是依靠,或不是主要依靠神与宗教的精神力量,而是凭借自身自强不息的奋斗,完成精神与物质上的自立。而自立的动力直接源于道德的修养、知识与素质的提高。也就是,首先完成思想上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能动转化。即惟有厚德才能担当起民族与国家的重任,惟有自强才能自立。从一定意义上讲,自强与自立是来源于自为的推动,自为的最终结果是要达到自强与自立。两者间的辨证与统一,恰恰真实的反映了官箴思想与政治法律实践的内在联系。这就是说,为政者惟有凭借官箴意识实现道德自律与外部监督,使自己纳谏如流,接受来自于各方面的批评与建议,实现“兼听则明”,才能避免失误。

  (二)强化道德自律的伦理学基础

  从官箴的“戒也”,“攻疾防患”的内涵中可以看出,它具有伦理学内涵,特别是道德预防的积极因素。中国古代的士大夫阶层,乃至为官者,一向注重自身的伦理道德修养,并认为是做人的头等重要事情。正如清人汪辉祖与父亲对话时所讲:“求做官,未必能做人;求做人,即不官,不失为好人。自古得失有数,为官以实,勿因小利而失大义。做人做官其理一也。”[3](P·331)将官箴思想运用到政务方面,就能形成自我约束与制度监督相结合,以道德预防为主的防范与惩治贪腐犯罪的模式。官箴主动防范的思想,有助于历代官员严格自律与奉公守法,有助于净化执政环境,警惕与及时防治贪腐等职务犯罪,推定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从中不难看出,中华民族注重道德建设是有助于防范贪腐犯罪的,这种防范意识优先的民族特质,成为中华民族区别于世界其他民族的显著特征。

  (三)强调自我约束与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法学基础

  1.君权自我约束的思想

  中国历代王朝统治者出于长久统治的利益追求,主张对于过度膨胀的专制君权实行有限的约束,以避免因君主个人意志的恣意横行,导致出现误国与丧国的后果。周武王建国之初曾指出:“我西土君子,天有显道,厥类惟彰;商王受(纣),狎侮五常,荒怠弗敬,自绝于天,结怨于民。”[4](P·182)因此,他强调约束君主的权力与不当的行为。即所谓:“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必须具备)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5](P·187)此后,后世一些帝王仿效周武王采取相同的方法。例如唐太宗以亡隋为鉴,实行君权的自我约束,他强调说:“炀帝意犹不足,征求无已,兼东西征讨,穷兵黩武,百姓不堪,遂至灭亡,此皆朕所目见,故夙夜孜孜,惟欲清净,使天下无事,遂得徭役不兴,年谷丰稔,百姓安乐。夫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盛。”(《贞观政要·论政体》)事实证明,由于周武王与唐太宗等对专制君权实现有效约束,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也兼顾了百姓的生存条件,从而促进了“成康之治”与“贞观之治”的形成与发展。

  2.强化制度监督的思想

  (1)言谏官约束君权的主张。据《左传·襄公四年》追忆说:“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杜预注云:“辛甲,周武王太史。阙,过也。使百官各为箴辞,戒王过。”[6](P·1933)可见,早在西周初期就初步形成了谏言制度,通过鼓励进献箴言的方式劝诫与约束君王。这种方式到封建后世就逐渐地发展为言谏等项制度。君主的自我约束形式与谏诤等制度监督相统一的法学思想,建构了周朝内外结合制约权力的理论基础,并对后世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在君权至高无上的社会环境中,君王高度集权,甚至“一言兴邦”,“一言丧邦”。君主的自我约束与君权监督相结合就显得尤为必要。因为言谏官们是奉王命进献箴言,对君权仍能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但不同时期,其具体表现也有很大差别。至王朝没落时期,君王公开拒谏,乃至杀掉谏诤之臣的事也屡见不鲜。

  (2)监察吏治的主张。有关监察吏治的思想,韩非曾有过全面论述:“听不参则无以责下,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而赏罚生焉,故无用之辨不留朝。任事者不足以治职,则放官收。”[7](P·330)即主张通过监察与考课的手段,严厉督促官吏尽职尽责。汉承秦制,汉朝初期的思想家、理论家在继承韩非思想的同时,又有进一步的发展。他们曾经提出:“(君主)柔远和迩,莫大宁人;宁人之务,莫重用贤;用贤之道,必存考黜。”[8](P·218)否则,“朝廷不备,难以言治,左右不正,难以化远。”[9](P·238)监察吏治的思想与约束君权的思想都是官箴思想的重要构成部分。因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执掌中央与地方各项权力的官僚贵族集团,产生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极易激起民众的反抗。为此,以往各个朝代都主张借助秦汉思想家的理论观点,对各级官吏进行严格管理与监督,以期澄清吏治,求得统治的长治久安。可见,官箴文化是中国传统社会政治智慧的结晶,法律实践的丰富成果,具有深刻的哲学底蕴,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三、官箴文化的历史演变与阶段性特征

  1.肇始时期与基本特征。从历史文献与出土文物两方面看,到了西周时期出现了以甲骨金文为表现形式的“箴言”与“箴铭”,它的出现说明官箴的文化形态开始萌发。周初武王时以纣王暴政亡国丧身为鉴,于君权专制的条件下,最初产生了自我约束的机制,即鼓励臣民进献箴言,实行纳谏与自我克制,以免误国与丧国。由此产生了第一部箴言的汇集与编纂——《虞箴》。即《左传·襄公四年》所说:“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于《虞人之箴》……。”[6](P·1933)从西周至东周的春秋战国,官箴文化具有了专制君权条件下有限度地箴谏君王的特征。

  2.形成时期与基本特征。由战国至秦朝时期,由于封建的统一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的形成与发展,使得具有官属文化性质的官箴文化也进入了形成时期。秦代出土文物《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强调:“凡为吏之道,必精絜(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毋(无)私,微密韱(纤)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10](P·280)显然是帝王针对各级官吏而下达的官箴内容,并为各级官吏所严格遵守。此时的官箴文化具有帝王箴示群臣的明鲜特征,在此期间也有李斯上奏《谏逐客令》一文,最终劝阻秦王收回《逐客令》,但这种现象是个别的,也只有身为宰相的李斯才能谏止王命的下颁[11](P·285),并不具有普遍性。

  3.确立时期与基本特征。汉唐是官箴文化的确立时期。汉代先后制定了数十种官箴书,如《司空箴》、《尚书箴》、《延尉箴》等均为帝王箴示臣僚的内容(《全唐文》卷四十一)。唐初太宗以《百字敕》箴示群臣:“交有德之朋,绝无益之友;取本分之财,戒无名之酒。常怀克己之心,闲却是非之口。”唐玄宗作《令长新戒》一篇,说:“与之革故,政在维新。调风变俗,背伪归真,教先为富,惠恤于贫。无大无小,必躬必亲,责躬劝农,其惟在勤。”(《全唐文》卷四十一)同样是皇帝告诫臣僚的箴言。与此同时,由于接受亡隋的教训,汉唐两代都注重臣僚对君权的制约以防国败身亡。以唐为例,贞观初,太宗即位,直(值)中书省张蕴古上《大宝箴》,“讽帝以民畏未怀,其词挺切”。唐太宗欣然接受,升其任大理丞之职[12](P·600)。唐宪宗崇尚武功,经常游猎,身为吏部郎中的柳公绰进奏《太医箴》,强调:“医之上者,理于未然。患居虑后,防处事先。心静乐行,体和道全。”受到宪宗赞许,被提升为御史中丞[13](P·518)。可见,因借鉴前朝败亡教训,这一时期的官箴文化带有君臣互箴的鲜明特征。

  4.发展时期与基本特征。宋元明清是封建专制中央集权统治逐步强化的时期,约束官吏的各项制度愈益严格。在“伴君如伴虎”的特定时期,朝廷官吏为求生存与自救,多著有自警性质的官箴内容,使得官箴文化的发展带有官员自箴自省的时代特征。例如,宋朝李元弼的《作邑自箴》1卷[14](P·69-96);明朝徐榜《宦運日记》一卷[15](P·481);清朝陈弘谋《从政遗规》二卷[16](P·227);王凤生《宋州从政录》三卷等等[17](P·335),都充分地反映出这一时期官箴文化自箴自警的时代特征。当然也有特例,明朝嘉靖皇帝20年不视朝政,引起天下不满,海瑞曾备棺进殿死谏,轰动一时,但对君王也没有起到多大作用[18](P·635)。而多数官员则禁若蝉言,只求自保而不敢犯上进谏,这与唐朝相比出现了重大变化。关于官箴书的整理,《官箴书集成》一书收录了具有典型性的保留于现今的有101种[19](P·1)。其中武则天大周1种,宋代5种,元代2种,明代17种,清代73种,清代成为官箴文化发展的集大成时期,并影响到民国年间,当时也出现了三种官箴书籍。

  综观以往,中国官箴文化滥觞于西周,形成于战国秦,确立于汉唐,发展于宋元明清。官箴文化从箴谏君王到箴示群臣、君臣互箴,直至群臣自箴,形成了几个重要的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的演化规律。其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脉络清晰,连绵不绝,实为中国乃至世界思想文化史所仅见。这种为中华民族所独创的官属文化,以及所呈现的蔚然壮观的历史景像,足以令国人为之自豪,值得后人认真总结与借鉴。

  四、官箴文化的体系

  中国古代官箴文化具有广博的思想意蕴和深刻的思想内容,为传统社会的防腐倡廉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构建了完整的体系,即是为政之道,为政之德,为政之术的三者有机结合。

  1.为政之道方面的内容。为政之道是官箴文化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准则,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大致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以“公”御私。“公”是为政之道的重要构成,指的是为国以“公”、为政以“公”,以“公”御私方能秉公处理政务。这是为政者必须具备的思想与准则。《礼记·礼运篇》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20](P·1414)即把“为公”视为大道的内容与指导,强调其对为政的重要作用。此外,战国后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也指出:“明主之道,必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又说:“人臣有私心,有公义。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居官无私,人臣之公义也。污行从欲,安身利家,人臣之私心也。”为此,“公私不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审。”[21](P·93)即认为“为公”是建设清明吏治的关键与首要原则,惟有遵行“为公”的道义与原则,才能实现“富国强兵”的政治目标。

  (2)以“忠”御奸。“忠”同样是为政之道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准则,其强调的是尽忠于国家,尽忠于民族,绝不变节。与奸势不两立,成为御奸的重要思想武器。若君王顺乎民心,代表国家,忠君就体现为忠于国家。反之,昏君残民误国,就应起而率民反抗,绝不能实行“愚忠”。孟子曾对齐宣王解释“汤放桀,武王伐纣”的天然合理性。即所谓:“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22](P·86)在孟子看来,忠于国家与民族是绝对的,忠君则是相对的。倘若独夫民贼执掌国柄,败坏国政,摧残民众,对他的放遂与征伐是救民于水火,是忠于国家与民族的具体表现。大周天子武则天在《臣轨》中做了进一步阐释:即所谓:“夫事君者,以忠正为基。忠正者,以慈惠为本。故为臣不能慈惠于百姓,而曰忠正于其君者,斯非至忠正者也。”下注云:“至忠之臣,则先慈惠百姓,而后忠正于其君也。”[23](P·7)很显然,在惠民与忠君的取舍上,武则天更倾向于惠民的重要性。凡忠君者必先惠民,惠民才能获得民心,而民心的向背又往往决定国家的存废。

  (3)以“信”御诈。“信”指诚信,也是为政之道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准则。主政惟有诚信,方能有效地抵御狡诈。即如古人所解释说:“诚为无虚操,信为不愆期,言能忠诚信实者,则人皆爱矣。”[23](P·7)把诚信作为当政者的重要原则与为政品格,认为惟有讲诚信方能赢得天下人的拥戴。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强调为政诚信的极端重要性。即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24](P·279);为政诚信者:“为上易事,为下易知”[25](P·262)吕不韦主持编纂的《吕氏春秋》也指出为政诚信的必要性。即:“信之为功大矣,”注云:“故君臣不信,则国政不安,有倾危也;父子不信,则家道不睦,失慈孝也;兄弟不信,则其情不亲,无恭友也;朋友不信,则其交易绝,不能久矣。”[26](P·250)把诚信与否,看作是关乎国家安危,家庭和睦,朋友交往的重要准则,不可或缺。同时也将诚信作为为政者抵御奸诈的有效手段与方法。

  (4)以“和”御离。“和”指的是合和,或者和睦,也是为政之道的重要准则。“和”与“离”相对,是抵御分裂动乱的有效思想武器。正如孔子所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27](P·16)孔子把“和”视为推行礼义道德的最高目标,凡事都应以“和”为标准,“和”成为治世的准则,也是当权者追求的理想境界。但实现“和”必须以礼义道德相约束,追求形式上的“和谐”,只做表面文章,是不能实现“和”的真实境界的。

  2.为政之德方面的内容

  (1)以“清”御贪。“清”指清廉,是为政者必具的官德,也是防御贪腐发生的重要思想武器。正如武则天所说:“清静无为,则天与之时;恭廉守节,期地与之财”;“君子虽富贵,不以养伤身;虽贫贱,不以利伤廉。知为吏者,奉法以利人;不知为吏者,枉法以侵人;”两相比较,可以得出:“理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廉平之德,吏之宝也”;[23](P·7)因为:“吏能廉平,则患难远己,故为宝也。”[23](P·7)所以为政者必须懂得:“非其路而行之,虽劳不至;非其有而求之,虽强不得,越分故也;知者不为非其事,廉者不求非其有,知其不可故也”;惟其如此,“君子行廉以全其真,守清以保其身,富贵不如义多,高位不如德尊。”[23](P·7)武则天全面阐释了清廉之德于国于吏的重要指导意义,这不仅是她对以往官德建设的高度概括与总结,而且也是对贞观之治经验的抽象与升华,对后世的廉政建设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

  (2)以“慎”御懈。“慎”指审慎或慎重,是为政者必须具备的官德之一。“慎”与“懈”相对,成为抵御荒嬉的有力思想武器。孔子阅尽春秋时期的历史沧桑,对为政以“慎”具有独到的见解。他曾说:为政慎者“终日言,不遗己之忧;终日行,不遗己之患。”[28](P·20)曾子作为孔子的门徒,非常重视“慎”在为政中的作用,他认为:“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27](P·13)并主张认真贯彻“慎”的思想原则:“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27](P·5)曾子每日三次反省,反复追问自己的行为是否尽责,是否慎重。这种审慎为人为事的精神,为后人所效仿,成为后世修炼思想品德的楷模。武则天在此前的思想基础上又有进一步的发挥,她说:“夫口者,关也;舌者,机也。出言不当,驷马不能追也”;而“言出于己,不可止于人;行发于迩,不可止于远;虽欲复止,其可得乎,故君子慎之也。”并指出为政荒嬉,言行不慎的危害:“忧患生于所忽,祸害兴于细微”;“故言易洩者,召祸之媒;事不慎者,取败之道也”。她认为为政当谨慎,惟其如此,才能实现“明者视于无形,聪者听于无声,谋者谋于未起”;“慎者慎于未成,不困在于早虑,不穷在于早豫”。惟有“非所言勿言,以避其患;非所为勿为,以避其危”。反之,“为所非为,必致倾危。”[23](P·23)武则天通过深入细致的剖析,论证了为政审慎的极端重要性,以及遵行审慎原则的必要性。

  (3)以“勤”御怠。“勤”指勤勉不懈的为政精神与道德操守。“勤”的应用,早在西周时期已有记载,周成王发布《蔡仲之命》时曾要求他发挥这种精神,即“克勤无怠,以垂宪乃后”[28](P·227)。又如《尚书·周书·《吕刑》所载:“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衹德。穆穆在上,明明在下,灼于四方,罔不惟德之勤。”[29](P·247)即把发挥勤政精神作为推行德政的思想动力,不仅拓展了“勤”的意境,也扩大了应用范围,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南宋胡太初在《昼帘绪论》中有进一步发展,他说:“勤政之要,莫若清心,心既清则鸡鸣听政,所谓一日之事在寅也。家务尽摒,所谓公而忘私也”。惟有如此,才能“今日有某事当决,某牒当报,财赋某色当办,禁系其人当释,时时察之,汲汲行之。”[30](P·102)反之,“衔杯嗜酒,吹竹弹丝,宦游之乐,遂至狱讼经年不决,是非易位而知词讼愈多。事机愈伙,不免司败之见诘。”[30](P·102)即是说清心寡欲才能勤于政务,公而忘私才能勤政不怠。懈怠政务必将贻误国事,遭受追究受到惩治。对于坚守为政之德,践行“清”、“慎”、“勤”三字精神,南宋吕本中在《官箴》一书中做过精辟的分析:“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事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他认为:“此天下之要言,当官处事之大法,用力简而见功多”,但此三者,又是极难做到的。因为“世之仕者,临财当事不能自克,常自以为不会败,持不必败之意,则无所不为矣”;所以应当“设心处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31](P·97)吕本中鞭辟入里的深刻剖析,使为政之德的三字箴言得以广泛流传,这对于当时端正官德官风,防腐防贪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至今也不乏重要的借鉴价值。

  3.为政之术方面的内容。为政之术指的是为政的艺术。它是为政经验的高度概括,体现了中国古代为政的艺术化。其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刚柔相济”。古人对为政刚柔相济的艺术,多有阐释,而以清代名幕汪辉祖讲述的最为精彩,即:“刚则易折,柔则易暗,应刚柔相济。”[32](P·313)他认为,当政不仅应有为政之道,为政之德,还应具备为政之术。因为为政之术是保障上述二者贯彻的重要思路与方法,不可或缺。因为为政过于刚强易受挫折,过于柔弱则被人埋没,而刚柔相济,才能达成治理的目标。

  (2)“方圆相协”。汪辉祖在总结以往的基础上,又提出“方圆相协”的为政之术。即所谓:“方则显愚,圆则嫌猾,须方则方,须圆则圆,为有方有圆。方圆乃立身之本。”[32](P·313)在他看来为政是一门艺术,也是官的根本。在坚持原则性(方)的同时,也要具备一定灵活性(圆),使为政的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有效地达成施政的目标。

  (3)“文武并用”。“文武并用”指的是文武二手的结合使用,也是为政之术的重要构成。他最早出现在《尚书·虞书》·《大禹谟》舜颂尧德时所说:“帝德广运,乃圣乃神,乃武乃文,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33](P·134)。孔颖达注云:“广谓所附者大,运谓所及者远;圣无所不通,神妙无方,文经天地,武定祸害”[33](P·134)。这是对尧文武并用治国艺术的充分肯定。而这种为政之术深刻影响后世,把教化与法律镇压相结合,形成了后世治世的传统。以致出现了西周的“明德慎罚”[34](P·202),唐朝的“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35](P·3),明朝的“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36](P·1)的指导思想。究其原委,无不源于此。由上可见,为政之道部分的内容,反映出官箴文化的最高原则,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为政之德部分的内容,反映出官箴文化对官吏道德操守方面的要求,具有实际约束的作用;为政之术部分的内容,反映出官箴文化对官吏施政协调平衡的要求,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三者合一,即将指导原则与道德操守及实际运作相结合,从而建构了官箴文化的完整体系。

  五、官箴文化的价值评析

  中国古代官箴文化属于旧时上层建筑的范畴,是当时廉政文化的重要构成,故受制于专制的政治制度,带有人治的明显特征。形成了时代的局限性。例如,强调“忠”,就会被曲解到“愚忠”的地步;强调“刚柔相济”、“方圆相协”就被曲解成“明哲保身”等等。诸如此类,不便一一赘述。但这些缺陷并不影响对它的批判继承。撮其要者,它有以下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

  (一)官吏文化建设的经验

  考察古代官箴文化具有以下功能:

  第一、以往王朝建设官箴文化的重要经验之一,是强调官吏坚守大同理想,坚信“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信条,这成为他们道德自律、廉洁政务“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

  第二、以往注重官箴文化建设的王朝,都注意总结经验,把道德自律与制度监督相结合,有效地约束君权的膨胀与吏治的腐败,进而实现了王朝的长治久安。

  第三、以往王朝注重官箴文化的宣传,使君臣上下研习伦理道德,提高廉政防腐的免疫能力。充分发挥了官箴文化的预防为主、防范为先的作用,有利于减少权力的滥用与权钱交易。

  第四、以往王朝善于总结官箴文化积累的优秀成果,并使之由感性上升为理性,用以指导为政者,并从端正官风入手,逐步改变世风,创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

  与此同时,必须指出,官箴文化说到底主要是思想教育的手段,在防腐倡廉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并非决定性的作用。决定成败的关键是法律制度和配套措施的有效执行。官箴文化产生于中国传统社会,受制于专制君权,具有时代及阶级的局限性。其功能的发挥具有相对性,而且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表现。以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为例,其集以往官箴文化建设之大成,不仅问世官箴书籍数量最多,而且内容极其丰富。但就其功能而言,前后表现差异甚为明显。据《清史稿·循吏传》载:“世祖(顺治帝)亲政,始课吏治,诏严举劾,树(一代廉政)之风声”。“圣祖(康熙帝)拔擢廉吏,如于成龙……等,皆由县令洊历部院封疆,治理蒸蒸,於斯为盛。”[37](P·1489)顺康时期因为国运艰难,故大力推进官箴文化建设,从而促进了政务的廉洁,逐渐形成盛世景况。至雍乾(中期以前),官箴文化影响不断“政循而勿失,盖数十年吏治修明之效也。”[37](P·1489)即延续了廉政之风,国家发展到鼎盛时期。但乾隆中期以后,“权相(和绅)用事后,政以贿成,蠹国病民,乱萌以作。”[37](P·1489)当时官箴文化的宣教工作日益衰微,以致贿政代替廉政,国家出现乱象,百姓生活每况愈下,国家已经乱象丛生。及至清末的道光咸丰年间:“然保举冒滥,捐例大开,猥杂不易爬梳”,而廉政影响,几乎“邈而不可见。”[37](P·1489)这种腐败已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任何医方,包括官箴文化的宣教,已不起任何作用,这离清王朝的覆亡已为期不远了。

  (二)借鉴价值

  1.自律性。官箴文化是传统廉政文化中的一支瑰丽的奇葩,是先贤遣留给后人的宝贵精神财富。其中最重要的借鉴功能在于他的自律性,即依靠传统道德的修炼,提高防腐反腐的抗御能力。即所谓:“智者不为非其事,廉者不求非其有”;“行廉以保其真,守清以保其身”(武则天《臣轨》·《缜密章》),以此箴言自律,使为政者时时克制,处处警醒,自然会降低贪腐犯罪的可能性。

  2.警示性。官箴文化的重要功能之一,是对当政者发挥警示性的作用,即所谓:“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尔俸尔禄,民脂民膏”。[38](P·24)这类箴言发人深省,使为政者懂得百姓养活官吏,官吏应当感恩。如不思感恩,反而贪腐残民,必将遭至惩罚。

  3.启示性。官箴文化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凝聚了几千年政治管理与法律实践的经验与智慧,为后人提供了充满睿智的启示与思考。例如“公生明,廉生威”即是明证。因为:“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不民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39](P·789)他启示后人,坚持公正处事的标准,使为政者明智而不为利益所左右;坚持廉洁处事的标准,使为政者受人尊重,保持威信,而远离贪腐。诸如此类,尚有一些,足见官箴文化在防腐倡廉当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与重要价值。




【作者简介】
郭成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注释】
[1]《尚书·舜典》·《虞书》,载《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影印本。
[2]《周易正义》卷一,载《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影印本。
[3]《左治药言》卷一,载《官箴书集成》第5册,黄山书社1997年版。
[4]《尚书·周书》·《泰誓》下,载《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影印本。
[5]《尚书·周书》·《洪范》第六,载《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影印本。
[6]《左传·襄公四年》,载《十三经注疏》下册,中华书局1979年影印本。
[7]《韩非子·八经》,载《诸子集成》第5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
[8]《后汉书·左雄传》,载《二十五史》,第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版。
[9]《汉书·王吉传》,载《二十五史》,第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版。
[10]《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
[11]《史记》卷八十七,载《二十五史》第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版。
[12]《唐书·张蕴古传》,载《二十五史》第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版。
[13]《唐书·柳公绰传》,载《二十五史》第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版。
[14]李元弼:《作邑自箴》,载《官箴书集成》第1册,黄山书社1997年版。
[15]徐榜:《宦遊日记》,载《官箴书集成》第1册,黄山书社1997年版。
[16]陈弘谋:《从政遗规》,载《官箴书集成》第4册,黄山书社1997年版。
[17]王凤生:《宋州从政录》,载《官箴书集成》第5册,黄山书社1997年版。
[18]《明史》卷二百二十六,《海瑞列传》,载《二十五史》卷10,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版。
[19]《官箴书集成》第1册,黄山书社, 1997年版。
[20]《礼记·礼运篇》,载《十三经注疏》下册,中华书局1979年影印本。
[21]《韩非子·饰邪》,载《诸子集成》第5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
[22]《孟子·梁惠王下》,载《诸子集成》第1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
[23]武则天:《臣轨》,载《官箴书集成》第1册,黄山书社1997年版。
[24]《论语·子路》,载《诸子集成》第1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
[25]《论语·颜渊》,载《诸子集成》第1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
[26]《吕氏春秋》《离俗览第七·贵信》,载《诸子集成》第6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
[27]《论语·学而》,载《诸子集成》第1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
[28]《尚书·周书》·《蔡仲之命》,载《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影印本。
[29]《尚书·周书》·《吕刑》,载《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影印本。
[30]胡太初:《昼帘绪论》,载《官箴书集成》第1册,黄山书社1997年版。
[31]吕本中:《官箴》,载《官箴书集成》第1册,黄山书社1997年版。
[32]汪辉祖:《佐治药言》一卷,载《官箴书集成》第5册,黄山书社1997年版。
[33]《尚书·虞书》·《大禹谟》,载《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影印本。
[34]《尚书·周书》·《康诰》,载《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影印本。
[35]《唐律疏议·名例律》,载《中华传世法典》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36]《大明律》·《御制大明律序》,载《中华传世法典》第5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37]《清史·循吏传序》,载《二十五史》第1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版。
[38]刘鹏九:《内乡县衙与衙门文化》,中州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39]《明史·曹端传》,载《二十五史》第1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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