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车辆借给无驾照的人引发事故,车主是否承担责任?
发布日期:2011-06-18 文章来源:法律界
王某将自己的汽车借给没有取得驾驶证的表弟孙某练车,结果在练车过程中将行人鲁某撞伤。现鲁某要求赔偿,他应该向谁主张呢?
律师点评
鲁某既可以要求王某赔偿,也可以要求孙某赔偿。
本案中,孙某未按照法律规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依然违法开车上路。而王某明知孙某不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应当能够预见到其驾车上路可能会有危险,但是仍将车辆借给孙某,其主观赏存在过错。
所以,王某和孙某二人具有共同过失,并最终造成了行人鲁某损害的行为,其行为构成了共同侵权,理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阀》
第十九条第一款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条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