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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无父无母的儿童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1-06-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如果收养的对象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此处的“公告”,意味着满公告日期后收养关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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