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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1-06-06    作者:孙新律师
    
    据扬子晚报11月28日报道今年10月20日晚,在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班途中,被一辆雪佛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肇事车逃逸后,警方勘查现场意外发现在受害人张萌的身上,除撞伤外,还有8处刀伤。而肇事者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警方确认,后被抓获的肇事逃逸者就是撞伤张萌又持刀行凶者。
    其实,这位肇事的司机还是在校学生,这件事如果在出事故后停车处理现场,可能当晚,他就能回家睡觉,现在出这事,他要回家,估计不可能了,按现行法律规定,故意杀人,可能要被判决死刑,即使是被判决死缓(这一被媒体报道的案件估计要判决相当严厉),再减刑,最后服刑完毕释放他,最少也要10多年以后了。
    根据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出事后,应该报警,由交警来处理现场,确定事故责任,对事故赔偿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讼。假设本案中这位司机事后停车接受调查,有关的事故赔偿,肯定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他自己一般不会承担太多赔偿责任。另外,假设被撞的人不幸因事故去世,并且事故认定为司机的全责或主责,则肇事司机最多也就是按交通肇事罪可能会判三年以下的徒刑,如赔偿或是其他从轻情节较多,则还可争取缓刑或是免除处罚。总之,如果从开始就按法律规定解决,这事大不了。
    现在这司机不幸因一念之差,把被害人杀死,这绝对是个悲剧,对被害人一方来讲,是个悲剧,对司机来讲也是悲剧,据说,这还是位在校大三学生,现在的学校教育真有问题,对学生有用的课程讲的不多,最起码基本的法律常识要讲吧,最基本的做人的原则要讲吧,学生死记硬背那些过时的文章,学习过时不实用的技术,最后连基本的生存与做人的技能都不掌握,悲剧呀。
    冲动是恶魔,出了事故,别着急,冷静,事肯定能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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