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答案点评(二)
发布日期:2011-05-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二、考点内容和考查法条:
1、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运用合法性、合理性原则论述具体案例,考查法律思维能力,法学专业素养和分析现实案例的能力。
2、公务员:主要考查了考生对行政机关公务员交流和处分知识点的把握。
考查法条:《公务员法》第56条、63条~67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6条
3、行政许可:主要考查了考生对行政许可的撤销、公告和延续知识点的把握。
考查法条:《行政许可法》第24、46、49、50、69条
4、行政处罚:主要考查了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程序和执行、听证程序、简易程序、一事不再罚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调查程序、行政拘留等知识点。
考查法条:《行政处罚法》第11、16、17、24、33、34、37、42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5、88、107条
5、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考查了考生对依申请公开中的身份证明、申请的形式、程序、收费等知识点的把握。
考查法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25、27条
6、行政规章:主要考查了考生对省级地方规章的名称、内容和备案、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规章的制定等知识点的把握。
考查法条:《立法法》第72、89条《行政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6、34条
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主要考查了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领导体系、设置方法、报批程序知识点。
考查法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4、6、7、9条
8、国务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主要考查了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
考查法条:《国务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7、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