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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具体罪名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发布日期:2011-05-20    作者:110网律师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140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141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
  第142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
第143条(《修(八)》第24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取消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罪名)
  第144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145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第146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第147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第148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第二节 走私罪
  第151条 第1款 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假币罪
       第2款 走私文物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第 3 款(《修(七)》第 1 条)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取消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罪名)
第152条 走私淫秽物品罪
第152条第2款(《修四》第2条  走私废物罪(取消刑法原第155条第3项走私固体废物罪罪名) 
  第153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155条 第(3)项 走私固体废物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158条 虚报注册资本罪
  第159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第160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第161条 《修(六)》第5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取消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罪名)
妨害清算罪
第162条之一(《修正案》第1条)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第162条之二 (《刑法修正案(六)》第6条) 虚假破产罪
第163条 (《刑法修正案(六)》第7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取消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
第164条 第1款(《刑法修正案(六)》第8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取消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罪名)
第164条  第2款(《修(八)》第29条第2款)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第165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第166条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第167条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第168条(《修正案》第2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 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 产、亏损罪罪名)
第169条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第169条之一 (《刑法修正案(六)》第9条)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第170条 伪造货币罪
  第171条 第1款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第2款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第172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
  第173条 变造货币罪
  第174条 第1款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第2款(《修正案》第3条)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第175条 高利转贷罪
第175条之一 (《刑法修正案(六)》第10条)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第176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176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第177条之一第1款 (《刑法修正案(五)》第1条第1款)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第2款 (《修(五)》第1条第2款)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第178条 第1款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第2款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第179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第180条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第 4 款 (《修(七)》第 2 条第 2 款)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第181条第1款(《修正案》第5条第1款)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第2款(《修正案》第5条第2款)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第182条 (《刑法修正案(六)》第11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取消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罪名)
  《决定》第1条 骗购外汇罪
  第183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
  第184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罪
第185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
第185条之一第1款 (《刑法修正案(六)》第12条第1款)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第185条之一第2款 (《刑法修正案(六)》第12条第2款) 违法运用资金罪
  第186条 (《刑法修正案(六)》第13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取消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罪名)
第187条 (《刑法修正案(六)》第14条)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取消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罪名)
第188条 (《刑法修正案(六)》第15条)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取消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罪名)
  第189条 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第190条 逃汇罪
  第191条 洗钱罪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192条 集资诈骗罪
  第193条 贷款诈骗罪
  第194条 第1款 票据诈骗罪
       第2款 金融凭证诈骗罪
  第195条 信用证诈骗罪
  第196条 信用卡诈骗罪
  第197条 有价证券诈骗罪
  第198条 保险诈骗罪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 201 条 (《修(七)》第 3 条) 逃税罪 (取消偷税罪罪名)
  第202条 抗税罪
  第203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
  第204条 第1款 骗取出口退税罪
第205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205条之一(《修(八)》第33条) 虚开发票罪
  第206条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207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208条 第1款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209条 第1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2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第3款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4款 非法出售发票罪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210条之一(《修(八)》第35条)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第213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第214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第215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第216条 假冒专利罪
  第217条 侵犯著作权罪
  第218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第219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221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第222条 虚假广告罪
  第223条 串通投标罪
第224条 合同诈骗罪
第 224 条之一 (《修(七)》第 4 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第225条 非法经营罪
  第226条 强迫交易罪
  第227条 第1款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第2款 倒卖车票、船票罪
  第228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第229条第1款、第2款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取消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罪名)第3款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取消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 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罪名)
第230条 逃避商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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