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1-05-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直来,广西区高院要求全区法院要长期不懈抓紧抓好涉诉信访工作,要形成上下齐抓,层层抓落实。而近几年来,群众反映的涉诉信访问题诸多,有少数是不服人民法院的裁判而上访,甚至久访不息。原因有上访人自身的原因,还有社会的原因。但法院工作上的原因不容忽视,有的案件的确存在质量问题,在认定事实和运用法律等方面有误,造成了错案,又没有及时纠正;有的案件严重超审限,有的案件裁决了,又因种种原因不能执行到位。还有法院审判人员工作作风简单、方法不当,“一判了之,不服上诉或申诉”的想法还存在,裁决书判理不详,判后释疑工作没有及时到位。有的案件虽依法改判,但未做好细致的善后工作。分级负责、接待制度未落实到位,对初信初访不够重视,使初访变重访,有的审判人员只管裁决,不管信访,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和谐意识不够强。
针对上述原因,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以求将涉诉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案质量。把源头治理工作作为法院的基层工作抓紧抓牢,减少初信初访。结合法院审判是司法救济的最后一道程序,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审判人员应当树立换位思考的观念,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社会、历史的检验,强化调解,牢固树立“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及“以人为本”的办案理念。在办案中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多种方式;争取相关部门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予以极大限度的支持与配合,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应依法予以制裁和打击。
三、重视初信初访,预防和减少老上访户。要求全体干警树立服务和大局意识,用真心办实事,克服信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部门本位主义思想,涉诉信访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部门的事,而是法院的事,要自觉执行接待值班、首问负责制、院长接待制等信访接待制度,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定隐患,避免因初次接访不当而造成重访甚至缠访等不良现象,特别是越级上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对初信初访要做到登记到位,答复到位。
四、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涉诉信访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将涉诉上访纳入绩效管理,实现办案责任与信访责任挂钩。对重点申诉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采取定指标、结硬帐的办法,层层分解到各部门,问责到位,责任到人,实现全员接访。
五、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工作联动机制。首先是畅通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信访联系渠道,推行对重点案件和上访老户的联合办案机制,提高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其次是加强政法部门之间的联动,互通信息,互相支持;三是完善党委、人大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制度,定期举行联合接访,因案施调,对症下药,对诉讼后,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难以执行,但确有困难的提请司法救济。
作者:张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