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XX律师代理余某交通事故案当庭调解并付款
发布日期:2011-04-18    作者:110网律师
   201012月,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余某交通事故案经过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的审理,当事人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肇事者当庭支付了赔偿款4000元。
  2010年的10月的上午,风和日丽,余某乘坐男友曾某骑的电动车在上班的途中,由于肇事者开汽车门时没观察后方,致使余某及其男友摔伤,事故责任认定机动车一方为全责,但是肇事者看余某及其男友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社会经验,就一走了之。无奈余某只得与其男友相互搀扶着去医院治疗,经过半个月的治疗花去医疗费3000多元。但是肇事者始终不出面解决此事,无奈曾某找到了同为信阳人的郑州律师朱军,最终通过起诉,余某及曾某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