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证收费标准(二)
发布日期:2011-04-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二)证明收养关系:
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00元;
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600元;
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1000元。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 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末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75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 4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200元。
(四)办理证据保全
l、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100元。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600元.
3、对物的保全:
(1)不动产每件收费700元;
(2) 其他物证保全,每件收费300元。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500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每件收费500元。
(二)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 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文书的副 本、节本、译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法律文书上的签 名、印鉴属实等,每件收费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