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职务犯罪办案的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11-04-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职务犯罪办案的安全防范工作历来是司法机关十分重视的工作,多年来,从司法机关的有关通报看,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残、自杀事故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良好形象,有的甚至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教训非常沉痛。做好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对于树立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的良好形象,推动司法工作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职务犯罪的侦查是司法机关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能,做好职务犯罪的办案安全,是开展此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对如何做好办案的安全工作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组要高度重视安全办案工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办案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办案安全的具体工作。成立以纪检组长为组长、纪检员(含兼职)为成员的办案安全督导组,负责平时办案的安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业务部门依法办案和办案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业务部门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加强办案安全教育
通过深入学习上级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的一系列规定以及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的安全教育,寓教于案前、案中的各个环节。(1)教育干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松懈情绪,不能只强调办案力度、数量,忽视办案规范,只重视获取口供,忽视文明办案。切实帮助干警树立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2)经常不断地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各地有关发生证人、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案例通报,以血的教训多次进行警示教育,使办案干警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始终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3)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干警加强有关办案规定的学习,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抓好办案安全工作就是贯彻“执法为民”执法思想的具体体现,关系到侦查活动能否顺利进行,有利于维护来之不易的司法机关良好形象,有助于促进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从而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做到始终把办案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
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与岗位目标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奖惩,以此确保办案安全。(1)规定一把手是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对办案人员实行一岗双责,既要负责办案,又要责任安全。对办案人员违法违纪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对未造成后果,但工作失职,防范措施不落实的,也要追究相应责任,以防患于未然;(2)把安全办案与干警的物质奖励、职级晋升和荣誉等挂钩,增强安全办案工作力度。如实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一票否决"的制度,凡属违法、违规办案出现涉案人员死亡、重伤等重大事故的,一律取消参加荣誉、奖励的评比资格。
四、加强警务区安全防范
加强警务区安全防范,可以延伸到以下几个方面:(1)外部安全防范即大门区域安全防范,在案件突破阶段,由值班法警对大门口实时录像监控,观察有无可疑人员,有无被讯(询)问对象的家属或朋友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或有强行闯入的迹象,一旦发现情况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2)警务区域安全防范。案件进入侦讯阶段,一是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办案中维护办案秩序,保障办案安全的重要性。在讯(询)问案件当事人,传唤、拘传、押解犯罪嫌疑人等情况时,除有二名以上办案人员外,必须有法警在场负责办案安全。法警不仅要看管被讯问对象,看护被询问对象,而且也要保护司法人员安全,确保承办人及证人不发生人身意外。二是在案件突破准备会上明确案件承认人为安全责任人,案件承认人及所在的办案组要针对具体案件的办案环节,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具体措施,包括安全防范人员的配备、分工,应急情况的措施,各个环节的交接等。三是在讯(询)问过程中,部门领导副职坚持在讯(询)室及相关区域之间巡视以确保安全,出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四是一把手及分管检察长坚持在中心监控室值班,随时监督警务工作区域和讯(询)问室中的办案情况及安全状态。(3)讯(询)问室内部安全防范。全面落实讯问室、询问室、监控室、卫生间等安全防范硬件设施,切实解决个别硬件不到位的问题。要从细微处着手,办案现场要清除刀具、棍棒、玻璃器皿、尖锐物件及可能用于行凶的工具,确保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掌握办案现场的电源、电器、空调、火源、防火器材等设置情况,并逐一排除不安全隐患。(4)在讯(询)问对象之前,首先了解其健康状况,对患有严重疾病的对象制定和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如讯问犯罪嫌疑人前,办案人员应询问其有无疾病并检查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有无安全隐患;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应准备好应急药品,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严重疾病的,而又必须讯问、询问时,应征求临床医生或在有急救措施的条件下进行;讯问女犯罪嫌疑人或询问女证人应有女干警在场,并根据条件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讯(询)问对象必须有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在讯(询)问室进行,同时法警负责警戒。(5)在讯(询)问过程中,注意观察、分析其语言、行为、心理、身体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自杀、自残、逃脱和伤害办案人员等突发事件。因工作、生活暂时离开讯问(询问)室时,必须保持两名办案人员在场;交接班时、就餐、上厕所或去洗脸间等是最易出危险的环节,要高度戒备。(6)押解犯罪嫌疑人或接送证人时要防止发生事故,负责押车的办案人员和法警应保持高度的戒备状态,不得开疲劳车。
五、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是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的关键。 通过提高办案一线干警学历层次、理论素养;对办案一线干警进行在职培训;走出去到兄弟基层院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派人到上级院挂职锻炼;及时总结本院所办个案经验教训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办案人员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运用高科技、数字化、信息化侦查措施的能力,适时采取强制措施的能力、运用侦查谋略的能力,察微析疑的能力,从根本上打破依赖犯罪嫌疑人口供定案的局面,以素质的全面提升来缩短突破案件,控制犯罪嫌疑人于非羁押场所的时间,从而达到消除办案安全隐患的目的。通过办案实践和岗位培训,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司法队伍。
六、严格规范办案行为
办案工作既要遵守实体法,又要遵守程序法。处理好加大办案力度与文明办案、安全办案的关系。安全办案放在首位,坚持在证据上下功夫,重事实,重证据,高度重视安全问题,确保不发生问题。不能因为强调办案纪律,而削弱了查办大要案的力度;不能因为少数地方出了问题,就产生畏难情绪,该办的案件也不敢办了。在狠抓办案的同时,高度重视安全,查办案件要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安全的原则,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并把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总结经验教训
组织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干警,作个案安全防范技能技巧介绍,讲授职务犯罪心理学知识,让干警掌握面对各种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实践本领,从而把各类不良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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