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中国的法律工作者而言,法律诊所教育是一个新鲜的名词,对于普通公民来说, 对它更是新所未闻。所谓法律诊所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二十世纪60年代 在美国法学院普通兴起的一种新型课程,也可称为诊所式法律教育。顾名思义,其特点在于 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教师(clinician)指导学生参加与实 际的法律应用的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时间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缩小学院知 识教育与职业技能的距离。另外,此项教育还非常注重培养学生热爱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和 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准。?
二○○○年,在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以及相关部门的协助下,中国的七所法律院系率先开设 了法律诊所教育这门课程。本文拟在介绍此课程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从法学教育和 法律援助两方面谈谈,法律诊所教育为中国法学事业作出的贡献。?
关键词:法律诊所教育,法律援助,职业道德
第一部分〓法律诊所教育在美国的发展及其功效
法律诊所教育的发展可分为几个阶段,最初的建立此教育模式的想法可追溯到十九世纪末二 ○世纪初。那时古已有的法律教育模式的学徒式教育已经没落,占主导地位的是哈佛大学法 学院院长兰达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所创的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 直到现在,这处案例教学法仍然为美国绝大多数的法学院运用。当然对它的批评也从未停止 ,主要观点是:它使学生学习的法律知识仅限于判例法,特别是上诉法院的判决,使法律与 其他学科分隔开来。 (参见《比较法研究》313页,沈宗灵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版。)随着,二○世纪早期美国法律援助运动方兴未艾,耶鲁 大学法学院教授杰勒料·弗兰克领导组织名为“法律诊所或诊疗所”(legal clinics or d ispensaries),提供法学院学生实践机会,同时为穷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以此弥补案例 教学法的不足。与此同时,杜克大学的约翰·布拉德维首先在杜克大学和南卡罗莱那大学创 设“法律援助诊所”(legal aid clinic),随后亦有许多大学效仿之。(SMU Law Review 198,“Clinical Design for Social Justice Impcrativcs” by Jon C.Dubin)?
第二个重要时期是二○世纪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当时民权运动盛行,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拿 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福特基金投入大量资金是诊所教育得以蓬勃发展的 不可或缺的因素。此时诊所教育在全美盛行。也被其他国家知晓学习。
到了八、九十年代,在多种原因的影响下。诊所的发展有所变化,诊所的类型也越来越广泛 ,除了传统的刑事、民事代理,还出现了人权、移民、环境、社区发展等新兴领域。但更强 调锻炼实践能力、培养职业道德、维护社会正义的功能。?
从法律诊所教育在美国的发展,不难看出,在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谋求社会平等公正等方面,诊所教育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它的功效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
1.传授和培训学生有关法律实践的基本技能,增进学生对“实践出真知”的理解。?
2.通过提供学生代理当事人的机会,提高学生的道德准则和责任心。?
3.培养和促进学生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习惯,使学生在毕业以后能通过自我学习达到更 高的专业水平。?
4.提高学生的法学理论水平,促进对法律制度的综合理解。?
5.帮助学生考虑和选择将要从事的有意义的职业。?
6.强调参与公共服务的意义,这种公共服务是从事法律专业人士满足感和成就感的一部分 .?
如今,中国朝着依法治国的方向迈进,正需要在结合中国的现实的基础上借鉴他国的发展法 治的过程中,积累的经验。那么法律诊所教育是否能在中华大地生根发芽,为中国的法治现 代化作出贡献呢?以下两部分,笔者将详加论述。
第二部分法律诊所教育对中国法学教育的贡献
自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得很快,逐步形成了多形式、多层次的体系, 占主导地位的当然还是高等院校,以下讨论的法学教育也是指这一块。?
中国的法学教育与其他国家的法学教育有较大的区别。最明显的在于,一个学生在大学中学 习法律后,就可以参加工作了。这一点在其他国家是无法想象的,就美国而言,一个学生想 要进入法学院学习,必须先经过四年的学习获得一个学士学位。所以一个美国学生要成为一 个法律工作者至少要七年。同样,在英国,高中毕业生可以直接念法律,但四年毕业后,一 定要到律师学院学习两年,再经过实习,才可能成为律师,而只有杰出的律师方能担任法官 .即使同属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国、日本,若要参加法律工作至少也要七到八年的学习实践 .究其原因,在于国外认为,法律是一门非常深奥的学科,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一定要是聪慧 、机智、具有充分的社会经验。所以不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实践是难以达到这个标准的。本身 知识积累不够,社会阅历不足,再加上法学教育处在发展阶段,有较多的缺憾,这也就难怪 大多中国的法学毕业生,在工作初期,总经过一个艰难的且为时不短的适应期。甚至有人慨 叹大学中学的的东西既空洞又干涩,一切都得从头学起。?
而法律诊所教育的设立,就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早一步接触真实的社会,运用课堂 上学到的知识解决现实问题。学生有机会参与实际办案的全过程,以学生为主。教师起到辅 助指导作用。从而,大大弥补了中国法学教育的空白,并为国家提供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
另外,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也是法治建设中人们关注的问题。关于司法腐败的问题已讨论 了一些。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如果一个国家的司法尚且不能公正,那么其社会 已无公正可言了。究其原因,无论是法官选拔机制有缺陷也好,司法不独立也好,归根结底 是法官们缺乏对于自己职业的崇高信仰,神圣使命感和自豪感。最近,督促中国律师界提高 职 业道德的呼声也越来越多。而事实也证明,确实一部分律师有敷衍当事人,贿赂证人等违背 行业准则的行为。常此以往,公民对法律的信任从何培养,中国的法治建设何日可待??
当然,各界人士已意识到了这点,采取的各种手段,遏止其蔓延,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可 是,就向“足球要从娃娃抓起”一样,职业道德也要从在校学生开始培养。使学生们在学习 期间就逐渐培养起职业尊崇感,认真考虑今后可能遇见的对职业道德的挑战并给出合理的解 决办法。这就好比打“预防针”,以免他日遇见困难时手足无措。在现有的法律学科中较少 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即使有也是浅尝辄止,学生不会有感性的认识,无法留下深刻和印象 ,也不能形成强烈的意识。?
而法律诊所教育的许多教学内容就是旨在树立学生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并形成了一套包含模 拟演出、辩论、讨论等形式的训练方法,学生在此过程中身临其境,独立思考,也没有强加 的思维模式。这样,才能起到实际的效果。?
综上所述,法律诊所教育的开设与普及将大大弥补中国现行法学教育体制的不足,使之向更 为良性的方向发展,并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
第三部分 法律诊所教育对中国法律援助事业的贡献
法律援助,是指国家给予那些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实现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但因经济困难, 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以经济上的帮助,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在实际中得以实现。 (《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第7页,肖扬主编,法律出版社,1996年11月。)?
提供法律援助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具体体现,是对于人权的保障,同时也是人权所包 含的内容。世界上许多国家已把法律援助写入宪法,而在很多国际人权公约中同样包含此内 容,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
所以,法律援助制度的意义在于,它体现国家对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切实保障;它切 实保障诉讼案件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实现司法公正;它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社会 稳定和经济体制改革决策的顺利实施。?
中国的法律援助机构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政府性质的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内设的法律 援助中心以及各种社会团体,例如工会、妇联等。从法律援助制度理论和实践中都可以了解 到,法律援助主要是国家的义务。所以理应由政府出资建立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但是,因 为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够发达,国家财政压力很大,所以不可能为法 律援助机构支出大量费用。另外,中国地广人多,法律援助机构在现阶段还较难能深入基层 农村。更关键的一点在于,能够胜任法律援助的专业人士数量太少。根据有关数据。从上面 的数字不能看出,中国的法律援助资源极度缺乏,需要大力发展。发展法律援助事业单靠政 府加大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对加拿大而言,每年向法律援助注入的巨额资金主要来源政府拔 款,近十多年来终于引起严重的财政危机,不得不“封闭”(减少法律援助的项目)的削减 经费。(《各国法律援助理论研究》第105页,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11月) 所以,作为发展中国的中国,应该寻求多方位,多渠道,多层次的方法来完善法律援助制显而易见,开设法律诊所教育,发挥法律院校师生的专长,为弱者提供法律服务,不失为一 条完善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且与其他法律援助模式相比又有其优越性。说 其具有可行性和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法律诊所教育在美国发展了几十年,得到多方重视,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事实也 证明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否则绝大多数的法学院也不会将之纳入教学计划的。?
其次,中国现在约有350多个法律院系遍布大江南北,拥有充足的人力资源。?
而且,那么多法律院系的学生都具有一定的法律基本知识,在教师的辅助下能够合理地处理 部分刑事、民事案件。?
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学生们把为弱者提供法律援助看作学习的机会、社会的责任,神圣的使 命。所有的学生都会尽心尽力,力求把案子做到最好。与专职律师相比,学生没有繁忙的工 作,不期待任何物质上的回报,专心于此;与社会团体相比,学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 又能得到富有经验的教师的指点。所以说,法律诊所教育的设立必定会为中国的法律援助事 业注入新鲜血液,带来崭新面貌。
结束语
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在法治的道路上不断前进。时至念日,在看到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的同时,也欣喜地看到了公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的意识在不断增强。可是,传统重义务轻权利 的观念,权利保护的组织机构缺乏应有的效能等因素仍旧阻碍着法治建设。所以,警察公然 当街枪杀路人,县委秘书长在撞死人后还飞扬跋扈,教师毒打小学生至残等骇人听闻的事还 发生在我们身边。?
遇到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人们宁愿选择层层上访,而不愿通过司法途径。一则,支付不起昂 贵的诉讼费用;二则,恐怕是对司法的效率及效果缺乏十足的信心。
第一个问题可以通过完善法律援助体制来解决。第二个问题,也是法治建设最核心的问题, 可不是朝夕可解决的。除了体制上的制约和完善,还需要法律工作者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 我们要开展法律诊所教育的种种贡献,并不是说它是万能的,而是想说明它是中国现阶段法 治整建设中所急需的。它的设立和发展是有针对性的弥补现有的不足。
法律诊所教育在中国只是个新生儿,它稚嫩、弱小、却极具生命力。它未来的道路还很长, 要形成全国范围的规模效应,最好能拥有自己的协会及刊物,定期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同 时,法学界的各位专家也应给予它更多的关心和爱护;在专业领域加以指导。另外,各级国 家机关为它提供更多的便利,鼓励学生的积极性,使诊所能顺利运转。我们相信法律诊所教 育一定会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刘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