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条例要修改了
沿用21年的《看守所条例》即将修订,在押人员由此有望在判决前即可会见家属。
现行的《看守所条例》,1990年3月,由国务院发布实施,至今已运行近21年。修订草案增加了保障人权的原则,将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行使合法权利提供便利。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安部将予以遏制和根除。
在押人员与家属会见,将有新规。据了解,修订草案显示,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与近亲属会见、通信的,应当经案件主管机关批准,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与近亲属会见、通信。一改以往判决之后才能会见家属的模式。
但是,对于律师会见权的保障,相比以往无大的进展。学界力挺的“侦羁分离”,将看守所划归司法部管理的改革最终流产,修订后的《看守所条例》并没有涉及。
“躲猫猫”事件两个月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承诺完善监管立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被羁押者的权利与人道待遇。《看守所条例》的修订也是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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