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案件与外交政治不可混为一谈
发布日期:2011-03-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07年9月12日,英国公民阿克毛,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首都杜尚别携带4030克海洛因,乘坐国际航班抵达中国乌鲁木齐市,被中国海关当场查获。经过慎重的审判程序之后,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其执行死刑。然而,英国朝野却一片哗然。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在官方网站上,也就这一事件发表了声明,认为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数量达到4030克,威胁中国家庭。按照中国的法律足以判处死刑。声明史无前例地提醒英国人,“走私毒品在全世界都是严重的罪行,中国对此有痛苦的历史记忆。现在中国民众对毒品犯罪极其憎恨,在最近的网络调查中,99%的民众支持中国法院的判决。”

  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表示,被告人在华贩毒被判处死刑,是一起孤立的刑事案件。中国司法机关严格依法独立办案。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罪行,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各国都依法严厉打击。中国是法治国家,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中国的司法独立性不容外来干预,任何人都无权对中国司法主权说三道四。打击毒品犯罪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心声。中方对英方的无端指责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我们敦促英方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并立即纠正错误,避免对双边关系造成损害。

  中国司法机关在处理该起案件的时候,始终秉承司法独立原则,谨慎对待每一个细节,裁判文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值得人们关注的是,英国政府在这一案件中的态度。

  死刑判决之后,英国首相公开发表声明,指责中国司法机关;死刑判决执行之后,英国首相布朗公开表示“震惊”和“失望”。从表面上来看,英国政府似乎在不遗余力地拯救自己的公民。但如果仔细分析,人们就会发现,英国政府在处理这一案件的时候,似乎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首先,案件进入诉讼阶段之后,英国首相通过外交途径,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作为“三权分立”的国家,英国人应该了解司法独立的真正含义,不应该在这样一个问题上迫使中国政府表态。如果中国政府被迫干预司法,那么,就意味着中国司法独立不复存在;如果中国政府不表态,那么,英国首相就可借此机会批评中国政府的不作为。公开为一个贩毒分子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不仅大大损害了自己的形象,而且会使普通中国人坚定地以为,中国的司法机关如果改变判决,那么,就是屈从于发达国家的压力。

  其次,英国外交部负责人公开宣称不接受死刑判决,似乎是在维护西方国家的价值观。但是,这种处置方式似乎是有意识地将自己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的确,在世界上相当多的国家废除了死刑,但是,在人口众多的大国,基本上保留了死刑制度。假如从人口数量上来分析,保留死刑国家的人口远远大于废除死刑国家的人口。查阅世界许多国家的刑法典,贩卖毒品都属于严重罪行。所以,英国外交部负责人的指责,既损害了司法独立的宪法准则,同时又涉嫌粗暴干涉他国内政。这种缺乏外交礼仪,不顾国际法常识,对司法独立缺乏应有尊重的表态,将会在国际社会留下笑柄。

  第三,从英国某些政客公开发表的文章可以看出,大国沙文主义和西方优越论仍然阴魂不散。作为一个孤立的司法案件,中国的司法机关始终采取一种谨慎的态度,尊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可是,英国政客在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肆无忌惮充分说明,这些国家的政客缺乏对他国司法主权的尊重。传统的殖民地思想和西方优越论,似乎遮盖了他们的双眼。正如中国驻英国大使发表的声明中所指出的那样,贩卖毒品犯罪在中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犯罪,中国历史上曾经因为西方某些国家贩卖毒品,而沦为殖民地。现在中国人民不愿意揭开历史的伤疤,不愿意让历史的悲剧在中国重演。可是,少数英国政客似乎缺乏历史的敏感,在这一问题上大放厥词。英国政客不负责任的言论,使得绝大多数中国公民坚决支持中国司法机关对该犯作出死刑判决。

  作为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中国面对英国蛮不讲理的公开指责当然不会退缩。从英国政府处理这一问题的方式似乎是想借此案件减缓自己在国内的政治压力。正如一些英国民众所看到的那样,少数不负责任的英国政客把中国司法机关的判决与哥本哈根会议生拉硬拽在一起,认为英国政府官员批评了中国在全球气候大会上的表现,所以,中国司法机关才会作出这样的判决。

  英国政府对这一案件并非不能表达自己的关切,但是,按照正常的做法,他们可以采取下列步骤:第一,通过外交途径希望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审判;第二,对于司法机关作出的判决,可以表达外交上的“遗憾”;第三,可以帮助被告人及其家属搜集或者提供各种证据材料,确保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作出判决;第四,在特定的情况下,英国政府可以用国家利益换取公民的个人利益,但除非这样做会得到英国公众的普遍支持;第五,可以建议中国政府向立法机关提出法律修正案,以改变某些司法制度或者法律规范。但是,英国政府的处理手法,形式上极为粗糙,内容上单薄乏力。

  透过这一案件可以看出,中国正在充满自信地走向现代化。相反,英国政府在处理这一案件的问题上,表面上似乎是为了拯救英国公民,但实际上是一种敷衍塞责的行为,对内是为了应付英国民众和被告人家属,对外则是为了转移公众视线,是外交缺乏诚意的表现。希望在中英两国交往史上,这个案例只不过是小小的波澜;希望在今后处理类似事件的时候,英国能秉着国际法的原则来处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乔新生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