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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与全面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之我见
发布日期:2005-03-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去年底我国顺利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这是我国乃至世界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世瞩目,举国欢腾。但当我们从胜利的喜悦中努力平静下来,认真审视入世以后,除了给国家经济发展带来无限商机,给人民生活带来诸多直接影响的时候,我们将不得不直接面对一个个更为迫切的问题,那就是世贸规则对我国许多现行行政、法律制度特别是观念的冲击与挑战。

  这种冲击与挑战是全方位的、必然的和现实的,既不能回避,更不能违背。为此,今后我们必须以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改变观念,革新体制,努力抓紧做好各方面的适应工作,认真打好基础,积极争取工作主动权。对于我们来说,作为社会涉及面较广的检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就更是如此,在观念更新,预防体制与制度的革新等方面,都可以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现谨就此如何适应入世要求全面提升检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谈几点自己的看法,以供大家参考。

  一、 世界贸易组织的概念。

  谈到入世,我们必须首先对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或WTO)有一个粗略的认识。该组织前身是成立于1947年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1995年1月1日根据“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而建立世贸组织的。它取代了关贸总协定,并且按照“乌拉圭回合”多边谈判达成的最后文件所形成的一整套协定的条款作为国际准则,对各缔约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进行监督、管理的正式国际贸易组织。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管理的多边贸易体制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

  该组织最基本的原则包括非歧视、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透明度、平等和市场准入等。这些原则将广泛体现在各成员国的立法、司法、行政、商贸等各个领域。所以说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不仅经济结构和经济运作方式将受到直接的冲击和影响,政府机构和司法将更是一个受冲击最大的层面。

  二、入世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带来的冲击和机遇。

  我们知道,入世以后,世贸组织的原则和运作方式等都将对我们的行政、司法产生许多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特别是随着透明度、平等等基本原则的广泛适用,我们一些传统的行政和司法理念、做法必定会随之而有所更新。从历史渊源看,中国的行政、司法理念深受几千年封建统治者神秘主义思想影响,“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客观上使行政、司法一直处于“半透明”或“不透明”的状态。这些影响具体体现在执行政策、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就是行政执法人员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和官本位意识,官是“父母官”高高在上,民是“子民”俯首居下,官治民与民被治乃天经地义的事,民与官之间事实上很难有真正的平等。这种状况虽然经过党和政府长期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作为一种观念却仍然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各种特权思想久久挥之难去。由此,在客观上必然形成对官员难以监督或监督不力的现状:一是官员自我监督意识薄弱,二是民众主动监督意识淡薄,仅靠职能机关的监督往往很难完全奏效。常言道,权力缺乏监督就必然滋生腐败,如此一来,就使得一些与职务、特权相关的腐败现象很难从思想源头上得以遏止,往往是有法难依,执法难严,我们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总体上较为被动,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是任重道远。

  我国加入WTO后,由于对外贸易的剧增、各种文化的影响以及我国与此相配套的经济体制、行政体制和司法体制新旧交替,还有待进一步破旧立新,不断完善,与此相关的各类职务犯罪现象极有可能进入一个易发多发的高峰期,这将空前加大我们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任务和压力。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这也是我们全面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一次机遇。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把压力变成动力,结合司法改革,不断健全机制,完善制度,采取多种方法,力争在工作中将可能出现的腐败和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这就要求我们在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和范围上要加大力度,把犯罪行为尽可能地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司法腐败这一问题。

  正是居于上述目的,各级党委政府都把防腐拒变工作放到各项工作的首位,使得我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更加显得适逢其时,我们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必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整个犯罪预防工作的主旋律会更加响亮。江泽民同志曾经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应该逐步加大治本的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要将预防腐败现象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制定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政策,出台重大的改革措施,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都要把反腐倡廉作为有机组成部分考虑进去,做到存利去弊,完善对策,未雨绸缪,预防为主。”他还说:“要通过体制创新逐步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具体体制、制度和薄弱环节,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互相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现在各地纷纷开始逐步实行了如行政审批制度和改革,强化资金管理制度,实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民主推荐、无记名投票表决和扩大任前公示制度、公开选拔制度和竞争上岗制度的适用范围,领导干部离任前的审计和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工作等,其目的显而易见,就是要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方法,加强权力监督,从制度上、机制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与权力腐败,以适应加入WTO后的形势需要,最终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

  我们知道,任何事物一旦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需要,那么也就预示着其发展的春天到了。我们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同样如此,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反腐败已经成为我们党和国家一件迫切需要解决的大事。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而今,反腐倡廉已成为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呼声,我们还有何理由不借此东风使我们的检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发扬光大,更上一层楼呢?我们应集中精力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朝法制化、集中化、专门化发展。以预防犯罪为基础,以打击犯罪为保障,预防来减少和杜绝犯罪,打击来遏制和惩罚犯罪,经过近几年的实施,这是适合我国的一项具有相当深厚的文化背景而且行之有效的刑事政策。为了遏制腐败,同时也为了向世界表明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和能力,进一步壮大反腐败的声势可能是一种不可避免的政策选择。但是,如何壮大打击职务犯罪的声势,如何切实有效地遏制腐败,这方面的政策决策将会受到WTO规则及其所要求的政治环境的影响。WTO的大部分成员国以及WTO本身的主流意识形态是崇尚法治的,也就是说我们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也必须遵循法治原则,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

  三、现阶段我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现状

  我区是1999年7月成立了“龙岗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经过近三年的运作,已形成了以区委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协调、检察监督指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覆盖全区,网点达216个的社会预防体系,使职务犯罪工作初步实现了网络化、制度化,形成了社会化大预防的工作格局。

  为了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定并下发了《龙岗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暂行规定》,将预防工作的方针、原则、指导思想、对象、方法和预防网络机构的产生、组成、职责及奖罚机制等作了详细规定。该规定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发展,使得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就使预防网络覆盖全区。当中还采取了定期不定期的方式,以身边的案例作为教育警示素材,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收到很好的效果。

  网络预防机制的运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有效地促进了觉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一是对热点问题加强了监督并进行规范管理,如村务公开、行政收费公示、人事制度改革、政府采购等热点问题已逐步趋向规范化、制度化,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二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对预防工作重要性达成了共识,工作的主动性有了大大的提高,各单位已由“要我防”转变为“我要防”,在全区形成了各部门齐抓预防,人人参与预防的良好局面。三是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

  我区的预防工作虽然已初有成效,但与我国加入WTO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我们要在认真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WTO的有关知识的基础上,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具全局性、实效性和前瞻性,综合运用各种预防方式,实现不同方式的有机结合,不断拓宽预防工作思路,从单位预防向行业预防拓展,从专门预防向社会预防拓展,借此东风将我区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向更高层次,更好地保障经济的发展。

  四、今后预防工作的发展趋势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诸多重要性已毋庸讳言,今后的工作重心应紧紧围绕观念更新与制度创新来进行。工作中要注意:一是有利于维护党的形象和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二是有利于促进地区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三是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四是有利于保护干部。具体来说呢,我们就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前发展。

  (一)进一步积极主动争取区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为我们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后盾与保证。实践证明,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党的领导都是我们一切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离开了党的领导,离开了政府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将一事无成。为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积极主动加强情况汇报,争取区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二是要注意把预防工作主动纳入到全区的各项中心工作中去,服务大局,服务中心;三是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预防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为预防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二)加强干部队伍自身的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干部的自我监督能力和防腐拒变能力。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是是决定因素。一方面是在政治思想方面,我们要将“政治上坚定,思想上过硬,作风上纯洁,纪律上严格”作为我们培养干部队伍的目标,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人民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立党为公,大公无私,做人民群众的真正公仆。从思想上树立不能腐败的意识。另一方面要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我们的干部要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成为本行的能家巧手,特别是现在要尽快将我们的工作与WTO原则相适应,相衔接。增强适应加入WTO后新形势的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我们要从培养既精通本职工作,又对WTO基本原则有深入的了解,并能在工作中操作运用的高素质人才出发,有目的地学习证券、期货、金融、贸易、投资等市场经济知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培养精通外语和计算机知识,与国外机构和人员直接交流的人才,为适应加入WTO后的新形势提供智力保障。为了履行国际承诺和适应WTO规则,我国也将会把促进和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和扩大政府及司法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提上议事日程。

  (三)扩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力度,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不断加强群众的民主意识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主动监督意识,建立更为有效和广泛的群众和社会监督体系。一是要结合法制学习与宣传,提高群众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参政议政,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职务行为实行直接有效的监督;二是继续加强与人民代表的连续,广泛及时收集群众及代表的意见,及时反馈监督;三是正确发挥舆论导向,强化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把无冕之王的作用发挥得更加及时和到位;四是继续加强与政协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密切联系,多方听取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监督工作。

  (四)以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从管理上下功夫,建立一整套可以有效地预防、遏制以及排斥腐败行为和腐败者的体制、法制和机制,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这是把遏制腐败的关口前移,做到预防为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以制度规范管理,这也是WTO透明、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要针对入世后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发现容易诱发腐败的工作环节,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从制度上使腐败分子无机可乘,做到不能腐败。一是对干部本身的管理,从进到出要有一套规范运作程序;二是对各类权利要有具体运用及监督的具体操作程序;三是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政务监督,认真执行关系民生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促进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五)根据入世后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预防工作的重点。我国在入世后会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和扩大政府及司法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预防工作的重点也有所转变,我们也就及时调整我们的工作部署和工作重点,在一定的时期内我们要将工作重点转到政府等职能部门,以促使政府职能部门更好地服务好国民经济的发展。入世后因WTO原则的广泛适用和政府及司法行为公开度、透明度的增加,政府及司法腐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将会逐步呈下降趋势。但也要看到加入WTO后,国内贸易活跃,对外贸易的剧增,而我国政治、经济、管理体制还不能及时完善,职务犯罪现象仍将在一个时期会出现易发多发的现象,因而反腐败的社会和政治环境将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的工作也应加大工作力度,并在策略上作出相应的调整,总的来说,在打防这间应注重预防,政企之间更注重政府,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主导,把一些问题和矛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职务犯罪而给社会和经济带来的损失。一是为了同WTO规则接轨,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将是今后市场经济运作的主流,但要对在接轨过程中的一些行政和司法行为仍要加强监督,针对具体情况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二是对企业职务犯罪的预防,要从经济的角度出发来搞好此项工作。入世后外资企业的进入,国内经济也与世界经济接轨,经济逐步向世界一体化转变,这不仅带来了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和经验,促进国内企业管理规范化,但也因贸易的增加,经济运转的范围更广更宽,所以在管理体制上要重点注意增强财务管理透明度,将企业内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等腐败现象逐步减少。三是加大打击走私贩私的力度,强化对海关的监督。入世后关税税率的降低仍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所以走私贩私犯罪在一定的时间仍然会存在,要在加大打击走私贩私犯罪行为的同时,对海关内部的预防工作也要加强,要加大对海关工作人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四是对金融部门要加大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力度。入世后国内金融机构与国外金融机构的联系由间接变为直接,境外的金融风暴也很容易对国内造成影响。防范金融危机成了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

  (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尽快建立面向社会的龙岗预防网。一是加强政府的各项法规、法令和政策的网上查询与咨询,积极为各界群众提供全面周到的政策辅导;二是尽快完成政府上网工程,将政府各职能部门办事规则、程序等详细名列网上,方便群众上网咨询和查询;三是及时公布各类投诉举报电话及网址,畅通网上监督举报渠道;四是畅通全区预防工作情况信息渠道,及时褒扬先进,鞭策后进。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张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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