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法的概念、编纂、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直接适用、优先适用(民商事领域)
与相关国内法并行适用:如特权与豁免领域,国内法细化和补充
条约须经国内法转化才能适用:如WTO诸协议
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一元论和二元论(平行论)、纳入和转化、中国实践
条约在中国国内的适用
例题(2005年真题):甲乙两国于1996年签订投资保护条约,该条约至今有效。2004年甲国政府依本国立法机构于2003年通过的一项法 律,取消了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恰是甲国按照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做法,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 断是正确的?
A.甲国立法机构无权通过与上述条约不一致的立法
B.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将会引起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C.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如果是严格依据其国内法作出的,则甲国不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D.甲国如果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则甲国政府的上述行为是否引起国家责任在国际法上尚无定论
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1.特点(各国公认、构成国际法基础、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1954年由中印、中缅首倡。
3.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主权平等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禁止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原则、各民族平等和民族自决原则、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例题:禁止武力原则的例外是 ( )。
A.单独自卫和集体自卫 B.预防性自卫
C.依据宪章的集体强制措施 D.殖民地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
三、国际法的主体
(一)国际法主体的范围
国家、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争取独立解放的民族解放组织
(二)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家
1.国家的四要素
2.国家的类型(判断哪些为国际法主体,哪些不是)
3.国家的基本权利(独立、自保、平等、管辖——四种管辖权及相互关系)
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性管辖权、普遍性管辖权
管辖权的冲突及协调
4.国家主权豁免(绝对豁免主义和相对豁免主义、豁免的放弃)
5.国际法上的承认
明示承认和默示承认
对新国家的承认(基于新国家的出现:合并、分离、分立、独立)
对新政府的承认:(原因:基于革命或政变)、原则:有效统治原则
6.国际法上的继承(基于领土的变更:合并、分离、分立、独立、部分领土转移)
例题: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个双边协议、协定。后甲国分立为东甲、西甲两国。现问,如果所涉各方之间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那么,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于东甲、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约可以不予继承?
A.甲乙两国间的大陆架划界条约 B.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协定
C.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 D.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
(三)国际组织
1.特点、表决制度(全体一致、多数同意、加权表决制、协商一致)
2.联合国(主要机关:大会、安理会、国际法院等,重点为大会和安理会的职权及表决制度)
3.联合国的专门机构——特点和性质
例题:以下关于联合国专门机构的认识,不正确的是( )。
A.它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B.它是成员具有普遍性的全球性组织
C.具有独立的国际法律人格
D.它是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技术等专门领域的国际组织以及一般政治性、军事性的国际组织
四、国际法律责任
1.国际责任的构成(国家不当行为的构成要件——可归因于国家、违背国际义务)
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国家机关的行为、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利的其他实体的行为
事实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一国支配的行为、前述机关和人员的越权或不法行为、组成新国家的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非代表国家行事的特定人员的行为
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的区别
2.排除不当性的情况
自愿同意、对抗与自卫、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危难或紧急状态
3.国际责任的形式
终止不当行为、恢复原状、赔偿、道歉、保证不再重犯、限制主权
4.国际责任制度新发展
a国际刑事责任的“双罚原则”
b.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范围——灭绝种族、侵略、战争、反人类的国际罪行
c.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主体的三类不同情形:国家责任、双重责任、营运人责任(无论国家或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