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依据:2010年司法考试《宪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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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实施的特征与意义,宪法修改,宪法解释。
理解: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
熟悉: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并运用宪法文本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分析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宪法问题或相关的宪法事例。
考试内容:
第四节 宪法实施的保障
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保障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 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行为的合宪性) 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 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 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体制
扩展内容:
第四节 宪法实施的保障
一、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
1、保障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保障。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行为的合宪性
二、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
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三、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
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
四、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体制
政治保障、法律保障、制度保障、依靠人民群众。